蘇錦樑狗屁不通言論P19 /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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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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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網絡宣布,收到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傳送制式的不利回覆,決定推遲7月1日的開台日期,及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
香港電視網絡宣布,收到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傳送制式的不利回覆,決定推遲7月1日的開台日期,及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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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延後開台停拍新節目 (17:07)

香港電視網絡宣布,收到政府關於傳送制式的「不利回覆」,決定推遲開台日期及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

香港電視網絡(1137)在港交所發出通告稱,董事會確認,該公司一直就該集團的流動電視業務某些法律和技術方面的事宜(特別是傳送制式與申請使用天台發射站,以及申請電訊設備認證),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商討,並就此尋求通訊辦澄清。

該公司於今天下午收到通訊辦關於傳送制式及《廣播條例》的應用的不利回覆。

通訊辦認為,該公司建議的傳送制式會使可供由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故要求該公司在開展其流動電視營運業務之前,取得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港視的通告稱,鑑於事態的最新發展情況,該公司目前預期其OTT及流動電視服務原定今年7月1日左右推出的日期將會推遲。

另外,該公司決定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與此同時,董事會將審視公司的狀況,並採取認為合適的措施,包括向法院尋求合適的援助。

港視今天在港交所暫停買賣,明天起恢復。


王維基:港視已走投無路
(18:15)

港視主席王維基表示,港府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止港視,已令他們「走投無路」。
他表示,自己並不想用「走投無路」這個字眼,亦不想動輒使用法律追究,但現時是環境並不合理,是強權逼到港視走到這一地步。

他又稱,在港府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之前,港視會暫停新的節目製作,並盡快和律師商談,以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要求法庭介入作仲裁。

他稱,這是因為政府不按政策、法律去辦事,「並唔係我想,而係你逼我。」


王維基:政府極可笑極粗暴
(18:03)

由於港視今日收到政府關於傳送制式的「不利回覆」,決定推遲開台日期及暫停拍攝新電視節目,港視主席王維基形容政府行為「極可笑,極粗暴」。
王維基正在召開記者會,他表示要向香港市民及員工宣布「一個很壞的消息」,因為7月1日無法開台,也不知何時或有否機會開台,首先是輔助流動電視的第一個發射站,政府至今都未批出,加上今日下午收到「不利回覆」。

香港電視網絡今日宣布,由於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認為,該公司建議的傳送制式會使可供由本港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即時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故要求該公司在開展其流動電視營運業務之前,取得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和/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王維基形容政府行為「極可笑,極粗暴」,而根據條例在技術層面上是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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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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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牌照許可流動科技入屋 (09:01)

港視主席王維基說,他們使用的是流動科技,其中包括機頂盒,收購中移動子公司牌照時已告知通訊局。
港視原定今年7月1日開台,昨天突然宣布,昨午接獲通訊局辦公室通知,指現有廣播方法令超過5000名住宅用戶觀眾同步、即時接收電視服務,除非申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否則便違反《廣播條例》,所以要延後開台日期及暫停拍攝新節目。王維基昨午批評政府「搬龍門」,做法「粗暴」,表明會提出法律仲裁。

通訊辦昨晚發出1200字新聞稿,稱因港視改用與現有免費電視台數碼廣播相同制式的DTMB,與先前中移動所用CMMB制式不同,兩者不可比較。

不過,王維基今早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中移動所用CMMB制式其實早已超過5000戶,質疑政府「上一手又唔拉,我做就拉我」。

他說,從未講過提供入屋服務,那只是一些朋友的講法,他強調港視是用流動科技,其中涉及6種不同科技,其中一個是機頂盒。他指去年10月申請收購中移動香港子公司的流動電視牌照時,已清楚告訴通訊辦他們所用的機頂盒種類,通訊辦早已知道。他強調,他們的流動牌照寫明使用的是流動技術,而持有人提供的接收儀器,可以裝在固定地點,只要使用的是流動科技即可,而「機頂盒」是流動裝置,亦可以在家中使用。

他又透露,手上已有能收到這類信號的大型屋苑名單,正在考慮帶記者實地察看,示範如何一插線就可收到信號,不明白政府為何現時不執法。

被問到是否感到存在壓力,王維基說,無證據的事不會說,但強烈感覺到有事情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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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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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稱通訊辦「被迫」不按政策辦事 (14:05)

港視主席王維基批評,近日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不依政策辦事,是「被迫」而為。
王維基在商台節目上,被問到與通訊辦合作多年雙方關係如何,王維基形容,今次是第一次見到通訊辦「被迫」不按政策辦事,改變了做事方法,十分罕見,又指自己聽聞過通訊辦的一些苦況,並指自己和通訊辦來往廿多年來,從來他們都不是這樣做事。

他表示,通訊局建議港視改用DVB制式播放,他無任歡迎,但擔心是陷阱,擔心兩年後通訊局又指DVB制式不能使用。

王維基稱,若通訊辦不在未來數週內解釋,流動電視牌照本不受《廣播條例》監管但卻改變政策、DVB制式是否未來12年均可用及為何不執法杜絕建築物違法接收不合法電視訊號,港視將進行司法覆核。

王維基又批評,現時手機使用的流動電話訊號已能看到清晰度較高的影片,通訊局是浪費了珍貴的大氣電波,只准流動電視持牌人採用解像度低的制式,是為了保障某些人。

王維基邀蘇錦樑通訊辦同場會傳媒 (11:03)

港視主席王維基今早呼籲商經局長蘇錦樑及通訊辦官員,在明天或後日,在公開場合與他一起面對傳媒,交代牌照問題。
他表示會在今天向蘇錦樑發出邀請函,邀請他或通訊局代表,一起就港視被指要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才可用DTMB傳送制式廣播流動電視服務一事,向傳媒交代清楚。

他批評,政府的態度是不想港視開台,只是拖延時間,他會啟動司法程序,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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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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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基:政府畀陷阱我踩
王永平撰文撐港視 斥當局窒礙新思維



政府以過時法例阻撓港視的流動電視開台,前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撰文撐港視主席王維基投訴有理,認為政府予人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印象,又窒礙創新思維,難言設創新及科技局。通訊辦就再將港視逼向絕路,表明即使採用官方建議的DVB-H制式,若將來固定接收戶超過5,000戶,當局同樣會執法。王維基形容政府「畀陷阱佢踩」,做法匪夷所思,將以司法覆核解決事件。
記者:林偉聰 梁御和

曾主管電訊及廣播政策的王永平,昨在免費報章《am730》專欄以「王維基投訴有理」為題撰文。他指2006年制訂流動電視政策時,指明流動電視毋須按《廣播條例》申請牌照,因當年流動電視和固定免費電視的技術和營運方式都「分得很清楚」,但現時流動電視規格提升不少,在韓國和歐洲的流動電視更已改用高清的DTMB制式。

採DVB-H也面臨執法
他指政府在港視買牌前從未清楚說明不可使用DTMB,形容王維基是「聰明地看到現時政策追不上科技,令他有機可乘」,但政府以法例阻止,雖然可能在法庭有勝算,但就予人保障既得利益者、有針對性的印象,質疑「政府今天處處窒礙創新的思維,還成立甚麼創新及科技局?」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馮應謙也批評,當局以過時法例阻止科技發展,指現時不同電子產品,同樣可透過不同的來源接收訊息,法例上難以定義,「電腦可以睇電視,電視又可以用嚟上網,究竟係電腦定電視?」
他又舉例,可見將來家用電視也可接收手機的3G、4G(大氣電波),「到時通訊局係唔係要用廣播條例規管埋電訊商呢?」他指科技發展迅速,世界各國同樣遇到類似問題,「其他國家係不斷修例(將科技)合化法,唔係令進步嘅科技唔可以用」。
港視就被進一步逼入絕路。通訊辦昨表明,即使港視改用DVB-H,若日後內置DVB-H解碼器的電視普及,令直接由固定天線接收訊號的戶數超過5,000戶,通訊辦將照樣執法。
王維基昨晚在電台節目回應時顯得甚沮喪,批評政府設陷阱,一方面建議他用DVB-H,另一方面就表示未來會照樣就DVB-H執法,「點解呢個政府會咁樣對投資者?」他指即使為訊號加密,不受監管的住戶仍能購買解碼器以天線接收,直言以《廣播條例》管流動電視「行唔通」。

「今次我見到係黑暗」
被問到先後在免費電視和流動電視被阻的感受,他一度激動:「上一次係一個失望,今次我見到嘅係黑暗。我冇諗過政府會畀個鋪咗禾稈草嘅陷阱我踩落去,我踩咗落去會死㗎!我踩咗落去會坐監㗎!」他說最快下周提司法覆核,料耗費數百萬元,會考慮向公眾募捐。
根據《廣播條例》,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刊憲宣佈某服務不屬電視節目服務,豁免受條例監管。特首辦及行會秘書處接受查詢時,均推卸給商經局回覆;商經局稱現時沒理據偏離既定政策。
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同意條例有更新需要,但稱未掌握事件拒評論。

王維基通訊辦各執一詞
播放制式:
通訊辦:如有電視生產商生產內置其他制式解碼器的電視,數年後又普及,通訊辦會照樣按當時法例執法。
王維基:通訊辦刻意設置陷阱,如按通訊辦早前建議轉用DVB-H制式,便會違法坐監。
大廈過濾器:
通訊辦:當局無法規管9萬戶自行裝「魚骨」天線的舊樓、村屋加裝過濾器;加裝過濾器也有機會影響無綫、亞視的接收。
王維基:未見通訊辦嘗試執法,也沒有盡力教育大眾;港視早前已測試過過濾器,不會影響無綫、亞視接收。
小販比喻:
通訊辦:王維基持有流動小販牌,卻要去開食肆做私房菜,又不申請食肆及消防牌照。
王維基:最初競投牌照時,當局指明流動小販牌不受消防條例(廣播條例)規管,強調沒有走法律罅。
資料來源:通訊辦官員及王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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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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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四點解釋
(香港電視主席 王維基)


近日我們與通訊局之間的討論,涉及技術和法律的層面,非常複雜。我希望在這篇文章中,以一個深入淺出的方法跟大家解釋。

第一,我必須強調,我們絕對沒有利用法律漏洞,由始至終,我們只希望提供流動電視服務。在我們的《流動電視牌照》Schedule1中清楚列明,我們的流動電視服務可以傳送予固定位置(Fixed location),只要這些固定位置是以流動技術接收我們的流動電視服務。
我們完全沒有企圖要走法律罅,只是依據牌照指示,以移動技術提供移動電視服務,不論是在室內或室外使用。去年,我們取得綜合傳送者牌照時,亦提出了八種不同的接收儀器,包括可接收流動訊息的手提電視或接收器等。我不希望事件討論被政治化或情緒化,雙方能理性討論。

第二,要清楚這個複雜的議題,先要清晰「入屋」的定義。入屋並不等於能否在室內使用,流動電視亦不代表只能在室外使用。就如流動電話一樣,我們可以在街上使用,也可以在家中使用。正如前文所言,流動電視牌照列明,我們可以把服務傳送到固定位置,只要這些固定位置是以流動技術接收我們的流動電視服務。

入屋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接駁電視的方式。現時,無綫、亞視或港台電視的服務是經由大廈公共天線接駁到用戶的電視機。這並不是我們準備發展的方向,我們的服務是經過用家的窗戶直接把訊號傳送到室內,就如大家使用的流動電話一樣,把訊號直接傳到用家的裝置上。

第三,多份政府文件亦指出,流動電視牌照不受《廣播條例》監管。2008年12月22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13、14及15段提到,並不會更改《廣播條例》來監管本地流動電視服務;文件的Section D亦提到,流動電視受《一般法例》規管,但卻不受《廣播條例》監管。至2010年2月26日,拍賣特高頻頻帶的無線電頻譜以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資訊備忘錄,當中B.5關於流動電視服務發牌安排中明確指出,流動電視的傳送須持有《綜合傳送者牌照》,而內容則不受《廣播條例》監管。當時立法的原意及政策釐訂得很清楚,究竟政府何時改變此既定政策?

第四,究竟我們能以哪種技術傳送服務?發出流動電視牌照之時,通訊局及政府部份也明確重申流動電視牌照是技術中立,經營者可就市場趨勢決定傳送制式。我們不繼續沿用舊經營者使用的CMMB制式,是因為CMMB只能播送VCD質素的節目,而且已經停止技術發展。我們建議使用新制式DTMB,原因是DTMB在內地的數碼電視及流動電視的使用都非常廣泛,大家可輕易在坊間購買各種裝置。

另一方面,我們並不反對考慮使用通訊局建議的DVB-H制式,雖然DVB-H在2012年已經停用,也不明通訊局為何建議我們使用一個已被停用的制式,但我們仍然考慮。假若在我們未來十一年的流動電視牌照期內,新推出的電視機能同時接收DVB和DTMB的話,通訊局會要求我們停播,或是轉換制式,或是要求我們再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嗎?我們只希望通訊局能清楚釐訂規則。從觀眾的利益來看,通訊局絕對有責任就此作解釋。

最後,這件事的解決方法就要視乎入屋的定義,正如前文所說,本地免費電視或流動電視是否入屋,視乎訊號有沒有使用大廈的公共天線傳送,這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全香港的大廈公共天線,都需要持有《類別牌照》,牌照條文內的2.1(d)提到,大廈公共天線只能傳送本地聲音和電視廣播訊號。根據我們的測試,全香港90%的大廈都合乎標準,安裝過濾器,只容許無綫及亞洲電視的訊號接收及傳送至每家每戶,阻隔其他的訊號。
估計約5至10%的大廈,由於沒有固定的管理機構,或是設施較陳舊,所以才能非法接收大氣電波內的所有訊號,傳送到用家的電視機中。這種未經過濾的非法接收情況,只發生在少量的住戶中;也就說,即使我們以任何方式(不論是CMMB、DTMB或是DVB-H)傳送訊號,也會被他們非法接收及傳送。只要通訊局教育香港市民,再嚴厲巡查,為沒有安裝過濾器的大廈裝上過濾器,就能解決問題。

當然,即使加裝了過濾器,這些住戶只要在窗口加裝接收器,仍能合法地直接接收我們的訊號。問題的關鍵是,何以通訊局不嚴厲執法?我們曾去信通訊局,指出若有大廈繼續違法接收我們的訊號的話,無論我們使用哪種制式,都會被非法傳送及接收,可惜至今仍未收到通訊局的回覆。

過往二十二年,我多次跟電訊管理局同事(現為通訊局)就開放通訊市場一起工作,他們做事認真、公正嚴明;但近一年,朝代不同了,他們或許比我更苦。

王維基
香港電視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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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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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傑﹕別讓電訊政策扼殺香港競爭力


香港電視「開台」再受挫,「魔童」與通訊局隔空互罵,陰謀論亦滿天飛:「一男子」是否又「出招」,是否有「金手指」向通訊局及部分立法會議員施壓等故事,一時真假難辨。

姑勿論是誰「發功」,最終的「武器」——更貼切一點,是英文中的「smoking gun」——必然是規管廣播及電訊業界的政策法規。這回阻礙港視「開台」的主因,亦是《廣播條例》是否適用於港視的業務。大家聽到的爭論,諸如CMMB、DTMB、DVB、「5000個處所」、是否「入屋」等,都是圍繞這主題。港視事件對香港社會的意義,並不止於各種「陰謀論」的真偽,而是香港現行的電訊(及廣播)政策,是否正扼殺這個社會的創意及競爭力。

香港的電訊政策,主要體現於《廣播條例》(針對大氣電波廣播)及《電訊條例》(針對人際間使用電訊信號通訊)。這些政策法規有兩項前提:一、大氣電波是珍貴的公共資源,所以要對其使用嚴加規管;二、「廣播」(向群眾傳遞信息)和「人際傳播」是截然不同的範疇,故此有兩套不同的法規。

「廣播」vs.「人際傳播」

故此,法例要求電子傳媒必須「領牌」,接受《廣播條例》的監管,才能享用大氣電波作出廣播。而被歸類為「人際傳播」的政策事宜——包括流動媒體、互聯網等新科技,則主要以《電訊條例》監管,並假設其社會影響力不足以媲美能作出「廣播」的電子傳媒,故不受《廣播條例》約束。

然而,傳播科技一日千里,上述的「前提」及「假設」亦變得不合時宜,甚至光怪陸離。前輩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李立教授在其「面書」上,就「可供由超過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的推論,值得大家參考:

如果有5000人分別在自己家中用手機觀看同一個電視節目,他們是否也構成了「由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若是,則所有流動電視服務,由於必須覆蓋50%的香港市民,所以亦必須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服務牌照……政府在之前為什麼未曾對中移動提出同樣要求,亦成為大問題。若否,則政府實際上是在說,5000人各自在家中用手機收看就可以,5000人各自在家中用電視機收看就不可以……但「用手機睇就得,用電視機睇就唔得」這一點,在法律上沒有基礎……(內容經筆者節錄)

踏上「地雷」流了「第一滴血」

正如李立所言,在新媒體的環境下,「人際傳播」已經能做到「廣播」的社會效果。而互聯網的力量,也早就不亞於大氣電波。當被《電訊條例》監管的機構,透過傳播科技而做到受《廣播條例》規管的機構所做的事,政策及法規爭議便由此起。香港的電訊政策法規早便追不上時代發展,以至自相矛盾的「政策地雷」愈來愈多。與其指王維基「犯法」,倒不如說他踏上這些「地雷」而流了「第一滴血」。

政府應盡快就上文的電訊政策法規一併檢討,並重點處理以下課題:

一、隨「廣播」與「人際傳播」的分別日漸模糊,《廣播條例》中對要求傳播機構持牌「廣播」的門檻(諸如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是否不切實際?《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有哪些規範已跟新媒體的傳播環境脫節?

二、如何讓香港的電訊政策法規做到鼓勵創新、提高社會競爭力?港視爭議其中一個荒謬之處,是官府千方百計都要港視轉用通訊制式,以縮窄其電視信號的接收範圍。環顧全球,電訊政策均應力使業界的傳播技術「進步」(傳播得更快、更廣、更多元),而非制約其傳播空間。通訊局這次為了維護《廣播條例》的合理性,作出了可能商榷於社會長遠利益的執法行為。

三、如何處理在《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下一眾持牌機構所面對的政策風險。隨互聯網及通訊科技日新月異,向大眾提供資訊的渠道日多,電訊機構「疑似廣播」的情只會有增無減。如何平衡電訊機構及廣播機構因政策變動而出現的紛爭,實是最為棘手之處。

港視撞破了香港電訊政策法規的落後與荒謬,並承擔了讓人感到意外的政策風險。政府及社會有必要亡羊補牢,避免香港的電訊政策法規,成了扼殺創意及傳播科技發展的武器。

作者是恒生管理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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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警惕香港營商環境歪風蔓延 P16 / 不應過多解讀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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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之爭

有關香港電視的爭議,其實意義不大。港府應該向前看,數碼傳送技術發展迅速,現時正趨於數網合一,廣播電視再不能獨立於網絡之外,無線網絡也直接挑戰電訊網絡,且二者正在融合。香港的法例已過於落後,而在法例未修改之前,政府亦應從技術發展的前景着眼,不應執着舊有過時的標準,行使酌情權,使香港的電視行業走上數碼化、網絡化。

執着舊有的行業標準,事實上是為了維護原有行業的既得利益,抗拒轉變。若政府按部就班,重新修改法例,可能爭執之中,會耗費幾年時間才可完成。流動電話的4G,今年開始,大約二○年便會進至革命性、顛覆性的5G時代,整個文化與電訊、廣播電視產業的生態便會有根本性的改變。

電訊、電視、電影、網絡遊戲等各種消費、生產服務和生活方式,都重新整合、融合,再不可能是始自上世紀下半期的現時形態。法律的修訂會趕不上技術與社會的變化,強制執行落後於時代的法律除了維護落後的既得利益外,便只是妨礙社會的轉變,製造出愈來愈多的法律糾紛來,壓抑各種新時代的創意、創新。

作為世界城市,在新技術採納方面,香港一直不落後於人。若今次香港電視的牌照爭執上,政府不考慮今後的變化,將會使香港的國際競爭力更進一步滑落。市場經濟,政府最大的角色是安排前瞻性的靈活體制,容許變化讓市場力量發揮作用。法例未改前政府應要靈活變通,促進競爭。

陳文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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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珮瑩:發多個免費電視牌係最好解決方法

曾公開批評政府扭曲免費電視牌照顧問報告的威普諮詢顧問公司前亞洲區總監伍珮瑩,今早出席電台節目,她表示,近日香港電視開台再遇阻滯,很明白港視主席王維基的心情,是政府法例上有問題,令港視如使用較高技術就會踩入陷阱,直指政府在今次事件中姿態過高,「180度之前講過嘅都唔算數,即係施政報告講嘅都可以當冇事,咁政策討論仲有乜意思?」她指當年政府酌情容許無線兼營收費電視,但現時她預期政府不會如當年般通融港視。

伍珮瑩認為,政府根本不介意與民眾處於對立面,拒聽民意的處事方法「最得人驚」。她強調至今仍不明白為何不發牌予港視,發牌後沒任何技術限制,故目前最好解決方法就是多發一個牌。

伍珮瑩表示,公開批評政府後被公司辭退,是有人想令她不開心,令她感到困難。至於追討千萬欠薪進度方面,她指下周會到勞工處投訴,已有心理準備是一個漫長及折磨人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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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土抗議梁振英針對港視 (13:02)

約30名「香港本土」傳媒關注組成員,今早遊行抗議特首梁振英在港視事件中實行人治,針對港視。
他們在金鐘海富中心出發,遊行至政府總部抗議梁振英以行政和法律手段打壓港視的營商自由,要求捍衛本土創新精神。

關注組成員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指,電訊條例沒有規定流動電視要使用什麼制式,認為在港視事件中有針對的成分,她指出「法治」是本港最重要的營商環境,如果「法治」受到影響,將直接影響投資意欲,她計劃在周三立法會大會上提出緊急口頭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港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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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涉無牌流動廣播 無綫亞視受質疑

香港電視網絡(港視)早前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多次「善意提醒」,指倘使用的廣播傳送制式會有超過五千個處所接收到港視服務,便需要申領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有市民昨日決定去信通訊辦「反投訴」,質疑無綫及亞視由○八年起開始採用「定點及流動廣播混合技術」,而由於兩間電視台只持有固定傳送者牌照,未有持有流動電視服務牌照,因此認為涉嫌「正在進行無牌流動電視廣播服務」,要求有關方面以處理港視的準則,「一視同仁」監管兩台,立即停止其流動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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