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媒:梁振英秘密收澳企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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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陳智思林正財籲鄭若驊續解釋 建制泛民議員促鄭赴立會解畫

律政司長鄭若驊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先後回應律政司決定在UGL案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及不外聘法律意見,仍未能釋除公眾疑慮。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昨日建議,如坊間對政府解說仍有多番疑問,鄭若驊有需要出來「繼續解釋」;而無論建制或泛民的立法會議員,均要求鄭若驊出席下月召開的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再度解畫。

謝偉俊引述其他律師:

鄭「眾人皆醒我獨醉」

立法會就梁振英UGL事件調查的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昨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表示,不理解律政司為何不外聘獨立法律意見。謝偉俊說,律政司長鄭若驊交代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的理據「有好多值得批評的地方」,指律政司過往處理不涉及律政司但政治上敏感的案件時,會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並稱近日聽取一些專長處理刑事案律師朋友的意見,均認為鄭若驊似是「眾人皆醒我獨醉」。

謝偉俊認同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的說法,認為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難以釋疑,「利益衝突不是該人士與司長本人或和律政司的關係,而是廣泛的公眾利益問題」。

出席同一節目的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由1998年律政司處理「胡仙案」起,律政司已有在敏感案件中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慣例,惟是次鄭若驊「沒根據慣常做法尋求司外的意見」,加上梁振英身分為全國政協副主席,令公眾懷疑律政司有包庇之嫌,「已經是利益衝突」。

陳:社會觀感非常重要

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昨出席活動時表示,社會觀感在事件中非常重要,如社會對鄭若驊的解釋「仍有那麼多的疑問」,建議她有需要透過不同方式「出來繼續解釋」。他不評論鄭若驊判斷不檢控是否正確或是否跟隨指引,重申不能因為社會上「很多人長久以來對梁生(梁振英)不滿」而透過種種方法令他入罪,重申要尊重律政司意見。

民建聯張國鈞:毋須再解釋

另一行會成員林正財回應查詢表示,如公眾對事件仍有疑問,律政司及鄭若驊應多加解釋。他說,行會從未討論是否檢控梁振英或律政司其後的解說,估計未來亦不會特別討論,以令律政司長保持獨立的專業性。

同為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回應稱,律政司已就事件做了決定,鄭若驊毋須再解釋。他認為現時是社會上「某部分人士政治上不喜歡」結果而對律政司政治追殺,「就算司長再解釋,這部分人也不會接納」。

對於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希望鄭若驊到會上回應事件,新民黨、民主黨、公民黨、人民力量及議會陣線的議員均要求司長出席會議回應,民建聯議員則認為鄭若驊毋須到立法會解釋

評:
陳智思:重申要尊重律政司意見。

陳智思學習了文革時期的「凡是派」?凡是律政司的意見都要尊重。錯的甚至荒謬的意見也要統統尊重。香港現在連小學生也教訓要有獨立思考能力。陳智思成了反面教材。

要別人尊重自己,首先要尊重自己。奉勸掌權的官員,小心自己言行,要毎日三省吾身。

香港和國際社會都質疑鄭若驊:為何不敢尋求獨立意見?無私顯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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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放生梁振英
5,500人怒吼:鄭若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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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香港法治備受摧殘,政府任意DQ參選資格、政治檢控無日無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UGL案自把自為放生前特首梁振英、鄭若驊大宅僭建案亦甩身,市民亦不滿特首未經諮詢硬推「明日大嶼」計劃,逾5,000人元旦上街反對將公帑「島」落海,齊聲高呼:「鄭若驊下台!林鄭月娥下台!拘捕梁振英!」民陣昨指有5,500人參與遊行,較去年大會公佈人數少近半;警方稱遊行最高峯有3,200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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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告則告,不應告就不告

港英時期,律政司唐明治觸犯交通條例,受查時被發現使用英國駕照,但可在港使用的期限已過,等同無牌駕駛。律政署在收到警方報告後,便按慣常程序起訴唐明治。最終,他認罪及被罰款。

當時社會對律政署的處理方法感到滿意,只因唐明治違例具足夠證據入罪,其下屬便理所當然地依法起訴他,所以律政署根本毋須就案件外聘獨立法律意見。其後,該事件更成為引證香港尊重法治精神的最佳例子。所以說,法治不單是一套健全的制度,更需要透過不同事件彰顯出來,從而讓公眾確信司法制度是公平、公正、公開,亦即是鄭若驊上周回應記者時一再強調的「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簡而言之,就是應告則告,不應告就不告,問題是在公眾眼中,她能實踐嗎?

在處理一些牽涉高官富豪的敏感案件,律政司如決定起訴的話,固然不會受到質疑。就如上述唐明治的案件,毋須徵詢獨立法律意見,也不會惹來非議,因案件會交予法官審理,涉案者自會獲得公平裁決。然而,若證據看來確鑿,但律政司卻不起訴該高官、富豪,那就必須謹慎處理,設法避嫌,以免公眾懷疑法治受損。按照慣例,為免律政司不起訴的決定,「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律政司一般會向外尋求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藉以證明其決定不偏不倚。

不過,如司長基於某些外來因素,應告卻不告,那麼,單純按照公關角度,亦都要向外尋求「中聽」的法律意見來避嫌,以維持法治在公眾心中的評價。可是,如因該涉案人士違法的證據實在確鑿,公眾還是未能接受律政司不起訴的決定,那麼,司長就必須主動到立法會接受質詢及作進一步解釋,盡可能釋除公眾疑慮。

當然我們希望司長能做到應告則告,不應告就不告,但即使有不得已的苦衷,亦起碼要守護公眾對法治的觀感。不過,鄭若驊卻視若無睹。根據目前已公開的UGL案證據,梁振英明顯具違法的嫌疑,相比起另一位前特首曾蔭權牽涉的案件,亦顯然嚴重得多,公眾理當會懷疑為何一個告,另一個卻不告。何況,鄭若驊既沒有向外尋求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又拖延到立法會解釋,看來企圖避得就避。她這樣的處事態度,試問如何叫外界相信律政司是次決定真的符合應告則告,不應告就不告的原則?

鄭若驊曾自言,「我唔接受我係一個冇誠信嘅人」,但縱然你肯定自己的決定是正確,實在也無法單憑此個人說法,去扭轉公眾觀感。同樣地,並非鄭若驊自稱「不偏不倚、一視同仁」,外界就會相信。因此,請證實給我們看吧!

李柱銘

作者是資深大律師。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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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月底赴立會應戰 
泛民兵分五路逼交代UGL案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UGL事件主角前特首梁振英,更被指違反慣常做法沒有就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民主派將於未來一個多月,在立法會「兵分五路」,透過口頭質詢、傳召議案等迫使她再交代,鄭若驊昨率先答應於月底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應戰」,公民黨郭榮鏗下月作最後一擊,向鄭提出不信任動議,直言鄭若驊已經「冇晒任何誠信」。

遊行人士在元旦大遊行時高喊「鄭若驊下台」,不滿她放生梁振英。遊行過後,立法會議員將於本月和下月在立法會「兵分五路」,透過議會最少5個不同場合窮追不捨,向鄭若驊施壓。

首場是特首林鄭月娥下周四出席特首答問大會,民主黨林卓廷表示,屆時勢必向林鄭正面質詢,要求對方進一步解釋。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早前表明,特首雖不能干預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但林鄭絕對可要求鄭若驊向公眾清楚解釋,為何鄭可以無視律政司早已明文規定在政治敏感案件中,要諮詢獨立法律意見的政策。

郭榮鏗:佢冇晒誠信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接力在月中(16日)的立法會大會,口頭質詢要求政府回應律政司在向外諮詢獨立大律師意見的原則,是否在鄭若驊上任後有變,並解釋為何鄭曾指,「案件涉及律政司的同事才會外判」。朱凱廸更要求鄭交代會否覆核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以安民心。出席官員名單尚未敲定,如果鄭赴會,將是她首次到議會為此事解畫。

公民黨郭榮鏗會在本月23日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傳召動議,正式要求鄭若驊到立法會向議員交代事件,但屆時由於議案要投票,建制派勢必群起護航,議案篤定遭否決。

至於早前民主派要求鄭若驊出席月底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解釋今次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昨表示,鄭若驊已答應本月28日出席委員會會議,並預留1小時讓委員就律政司檢控政策提問。對於能否針對UGL案作提問,她指今次會議主要圍繞檢控政策,不會討論個別案件細節。這意味民主派議員在詢問UGL案時或會遭阻撓。

郭榮鏗已着手準備向鄭若驊提出不信任動議,但預料要待下月20日才能討論。在建制派人多勢眾下,鄭勢必可逃過一劫。不過,以往被立法會提出過不信任動議的官員如陳茂波、吳克儉,任內民望可謂一沉不起。

雖然議會之途未能直接威脅鄭若驊「烏紗」,郭榮鏗表明不會因此放棄,公民黨和民主黨兩大黨日後亦會繼續合作跟進UGL事件。郭榮鏗指,「鄭若驊如今已冇晒任何誠信,冇港人相信佢適合做律政司司長」。

評:鄭若驊為何捨易取難,尋求獨立意見有何顧忌?鄭若驊愈迴避愈有包庇嫌疑。
鄭若驊要還自己清白,唯一途徑就是尋求獨立意見。
鄭若驊破壞法治的後果是會造成香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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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市民集氣高呼 「梁振英案未完」
「天下為公」研私人檢控 並追究鄭若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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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按慣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決定不告前特首梁振英。民主派昨晚在終審法院大樓的正義女神下,發起「追究梁振英、鄭若驊集氣大會」,聲討梁、鄭及包庇鄭的特首林鄭月娥等人;「天下為公」發起人之一的民主黨林卓廷預告,律師團隊正研究司法覆核及私人檢控可能,誓言他與民主派都不會氣餒!

按林卓廷估計,約有500名市民聚集終院大樓外出席集會。他發言稱,雖然最近很疲累,「但係唔可以氣餒,因為呢個係我哋嘅香港。」提到近日不少市民問他「香港點解搞到今時今日咁嘅局面?」也有人正準備移民。他對此感到很「心噏」,「香港如果走晒啲有原則、有理想、有信念嘅人,剩低梁振英、周浩鼎、鄭若驊、林鄭月娥呢啲人,你甘唔甘心?」他強調無論如何,也會繼續追究梁振英的UGL案、追究鄭若驊不檢控梁的決定、追究民建聯周浩鼎私通梁振英事件。

吳敏兒籲市民一定要堅持
雖然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已作出有一個月,但無阻市民追究梁的決心。市民一起叫「無理放生,狼狽為奸」等口號,現場哨子聲此起彼落。將於本月23日提出傳召鄭若驊議案的公民黨郭榮鏗提到,港府昨才正式刊憲任命去年已上任逾一年的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令人質疑律政司內部「唔知發生咩事」,郭強調民主派會全力追查,希望社會「千祈唔好氣餒,千祈唔好放生梁振英」。

成功追究梁振英「行李門」事件的工黨吳敏兒亦稱,市民一定要堅持下去,無論花多少時間,民主派都會追究到有答案為止。社民連梁國雄則拿愚公移山作例,強調「只要鍥而不捨,件事係唔會完嘅」,他又提議發起真名簽名運動及在外國傳媒刊登廣告,向全世界表明港人「唔會放過梁振英、鄭若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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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約有500名市民聚集終院大樓外出席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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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左)表示,「天下為公」團隊正研究提出司法覆核或私人檢控的可能。


「唔可以畀鄭若驊咁易過骨」
人民力量陳志全則形容,梁振英的UGL案「係要告一個人,唔係告一段落」,他提到公佈不告梁振英的決定後,林鄭、鄭若驊和梁振英的反應可見,政府策略就是意圖丟淡事件,「所以唔可以畀鄭若驊咁容易過骨」。議會陣線毛孟靜更炮轟梁振英任內五年,扭曲法律、法治,使港府淪為俱樂部般,又怒斥鄭若驊可恥,理應下台。

林卓廷表示,除了傳召鄭若驊的議案及月底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天下為公」律師團隊正研究提出司法覆核或私人檢控的可能,同時會繼續在澳洲和英國追究,只要有最新法律意見,他們就會公開交代:「保證梁振英嘅案件未完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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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區議員要求討論UGL案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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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議員在立法會就UGL案窮追不捨,戰火亦蔓延至區議會。公民黨深水埗區議員伍月蘭上月底去信區會,要求在會上討論UGL事件,惟至今未獲主席張永森批准。就事件向張永森了解,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伍月蘭表示於上月28日向區議會提交文件,要求在下周二區議會大會上提出議案,要求律政司司長公開UGL案檢控程序,並維持本港的司法獨立;但根據秘書處最新提供的議程,張永森並未批准,她引述秘書處指未納入議程是因為主席需時考慮。伍月蘭批評張永森拖延,做法閹割議會發聲權利,剝削議員表達權利。

伍月蘭指即使張永森拒批議程,她在下周大會仍會作臨時動議,要求討論UGL案,若臨時動議獲過半數議員支持下通過,區會便可討論。

評:律政司司長一石激起千重浪,怎躲避全球人的法眼?就香港便有700萬人,1400萬隻眼睛盯住你。
躲避不是辦法,律政司司長怎可能再繼續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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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死撐「外判意見非慣例」
稱三年僅一宗 沈士文質疑詭辯


律政司決定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沒有如過去牽涉高官案般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被法律界炮轟違慣例。不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於立法會解畫時堅稱尋求外判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過去三年只有一宗,更指避免偏袒觀感或利益衝突的外判條件在梁案不適用。大律師公會執委沈士文反駁鄭若驊三年僅一個案之說不對題,「冇敏感案件,咪全年都冇」,強調案件是否涉敏感人物、案件的敏感程度及公眾關注,才是是否外尋獨立意見的重點。

因為UGL案民望插水的鄭若驊昨首度就事件在立法會接受口頭質詢,她回應朱凱廸質問律政司為何不就此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時沒正面回應,只稱案件性質敏感與否,從來不是硬性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指引,引用過去三年律政司外判數字,2016年為0宗、2017年有1宗及2018年有0宗,藉此強調尋求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

對於律政司過去曾指為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問題是尋求獨立意見條件之一,鄭聲言「喺呢個(UGL)案件係唔適用嘅」,又稱不能披露不檢控梁振英的詳細理據,以免引起公審。

回應傳媒口窒窒
公民黨陳淑莊質疑2004年至2010年間出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的鄭若驊,曾與時任行會召集人梁振英共事,質疑鄭未能符合檢控人員的獨立性要求;鄭未作正面回應,只重申律政司認為可以完全作出決定。

建制派黃定光和廖長江其後疑似「拉布」,要求鄭若驊覆述已回應的答案,令民主派未能再提問。鄭會後見記者時,多名民主派議員在會議廳外高喊「鄭若驊偏頗,放生梁振英!」口號,而鄭向傳媒談到律政司的檢控原則時一度口窒窒指:「佢(律政司)只係不公…er…公平,不偏不倚咁去做佢嗰個檢控決定」。

被問到《基本法》第47條列明特首就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為何曾蔭權無申報就被判入罪、梁振英則不用檢控時,鄭只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林卓廷促鄭下台
沈士文回覆指,案件是否涉及敏感人物、案件本身的敏感程度及公眾關注是要否尋求獨立意見的重點所在,強調律政司外聘獨立法律意見只是顯示公平的政策,最終檢控決定仍由律政司負責,沈士文直言「連咁都唔做好奇怪」。

至於鄭若驊指予人有偏袒的觀感的外判條件不適用於UGL案,沈表明不認同,稱只要將UGL案與其他律政司曾外判法律意見的案件比較,就會令人質疑為何其他案件適用上述原則。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鄭若驊至今未解釋不檢控理據,斥鄭沒有公信力及能力擔任律政司司長,應盡快問責下台。

評: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鄭若驊可以左閃右避到幾時? 全世界都要求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鄭若驊堅持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有何目的?鄭若驊為何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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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的怨恨與梁振英的逍遙


前特首曾蔭權先生終於結束牢獄生涯,開始過他期待的寧靜退休生活,跟太太喝咖啡「傾偈」,到教堂參與彌撒,到公園或野外觀賞花鳥蟲魚等。他離開瑪麗醫院羈留病房後會見記者,被問到UGL案件時表示自己不想作比較,以免勾起怨恨與憤怒。曾蔭權先生還說:「以前心裏有啲嬲,有啲怨恨……用好大努力將佢掃除晒,靠念經、靠上天保佑,所以而家我冇諗呢啲思維。」

夠證據控梁振英
曾先生說得相當有技巧,沒有直接跟梁振英的UGL案比較,但字裏行間以至個人經歷都很容易讓市民看到種種不公不平,反映出曾先生過去幾年如何被敲骨抽髓,梁振英則如何逍遙自在。曾先生從事公職超過四十年,盡心工作及為市民服務,任特首期間成功通過特區成立以來唯一一次政改,讓社會呈現較融和的局面。

此外,他努力確保香港財政穩健,成功在亞洲金融風暴擊退大鱷,又引領香港應對金融海嘯。可這位盡責盡心的公職人員離任後卻被檢控部門窮追猛打,以鐵鏈纏身羈押,還得散盡千萬家財為自己討公道,爭清白。即使現在已在鐵窗度過近一年歲月,官司仍未終結,五月還要面對終審裁決,曾先生心有怨憤不平其實理所當然,能靠宗教力量化解算是有過人的領悟。

回看梁振英的UGL案,涉及的利益超過五千萬元,梁振英由始至終沒有申報,要不是被他人揭破梁振英根本不會公開。到現在案件揭發多年,各種事實、資料仍是不清不楚,沒有大白於市民眼前,廉署的調查報告不公開,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則沒有權力向有關公司及證人索取資料,作為當事人的梁振英更是拒不合作,以至各種疑團始終解不開。

本來,最能展現案情嚴重性及真相,最能確保在UGL案中彰顯法律公義於人前是由律政司提出公訴,再透過公開法律程序處理。事實上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單從公開資料已有足夠表面證據提出檢控,再讓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序澄清案件的疑點,確定梁振英有否行為失當。

鄭若驊睜眼說謊
可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對UGL案卻輕輕放過,以證據不足為理由作出不檢控的決定,令UGL案件的真相塵封地下,讓梁振英毋須為他的不當行為負責,可以繼續當他的國家領導人。鄭若驊在解釋不檢控決定的時候除了不時翻白眼露出不耐煩的模樣,除了語焉不詳外根本沒能提出甚麼有力的解釋,並且胡亂扭曲長期行之有效的檢控政策,不按慣例在作決定前先諮詢獨立法律意見,還振振有詞的說只有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的案件才會外聘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其他情況下不會如此做。昨天,她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疑時再重複類似的話。

可是,這明顯是睜眼說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早已指出,過往涉及政府高層官員或政治敏感度高的案件,律政司都會在作檢控決定前外聘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例如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案,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案件等。梁振英身為特首、收取商業機構5000萬利益沒有申報是涉及政府最高層的重大政治案件,律政司更有必要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檢控,以示沒有偏袒。

偏偏鄭若驊卻不按行之有效的常規辦事,肆意扭曲檢控政策為自己開脫,有關做法不但不專業,更充滿偏袒不公的意味;還令UGL案的謎團永遠難解,令刑事檢控決定的公正性受到重大的損害,也讓梁振英毋須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負責。

曾先生不想跟梁振英及UGL案比較,公眾卻心鏡清明,清楚感到曾先生的怨恨與梁振英不該有的逍遙。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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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轟「發緊夢」促UGL案尋獨立意見
稱構成公審 鄭若驊拒解畫


郭榮鏗促鄭若驊就不告梁振英一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決定不告前特首梁振英,又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引起公眾譁然,其民望亦出現斷崖式下跌。民主派昨動議傳召鄭到立法會解畫的議案,提出議案的公民黨郭榮鏗罕有地激動批評鄭「發緊夢」,敦促鄭參照歷任律政司司長的做法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鄭在建制派護航下辯稱議案干涉了律政司獨立的檢控工作及構成公審。

鄭若驊重申就刑事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

屬法律界議員的郭榮鏗開宗明義指,稍為認識法律的人都知道,今次律政司無就不告梁振英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在程序上並不正確,而不幸的是身為整個港府中理應最清楚法律程序的鄭若驊,竟沒緊守整個法律界都知道的事。郭又逐一舉出過往涉高官的案例,指UGL案涉及一名建制派議員和貴為國家領導人的前特首,「你(鄭若驊)同我講話(UGL案)敏感度唔夠?畀(前法官)王見秋、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唔係一樣?你講出去都冇人信啦,司長!」怒斥鄭「我認為你本身係發緊夢!」「唔該你睇清楚之前嗰啲做法係點樣」。

林卓廷批評欠詳細解釋
民主黨林卓廷則針對律政司就不告梁振英欠詳細解釋,批評當局只發出一頁紙聲明,而且聲明疑點重重;又批評民建聯周浩鼎私通梁一事中,律政司竟以「不影響(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正常運作」為由,砌詞指沒有足夠證據構成周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說在講緊行政長官搵議員干預針對自己嘅調查,咁樣都唔夠嚴重?」

鄭若驊回應時再拿《基本法》作擋箭牌,指《基本法》保障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故傳召她解畫就會破壞相關保障,同時構成公審當事人、剝奪當事人應享有的保障。鄭重申就刑事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及擺出法庭正處理有關今次不檢控決定的司法覆核申請為由,所以她不宜及不可能就案件作回應和補充。之後她更搬出《議事規則》稱,議員不應以可能妨礙案件的方式提述法院未判的案件。

建制派亦紛紛拿鄭的論點為鄭護航。經民聯梁美芬揚言「今次案件睇唔到任何清晰嘅,律政司係點樣有利益衝突或偏袒」,因此認同律政司沒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就認為議案目的是「用公開平台向律政司施壓」,同時是「進一步針對梁振英嘅政治行動」。最後至會議結束仍未完成辯論,需今日會議再續。

評:郭榮鏗促鄭若驊就不告梁振英一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為何鄭若驊不敢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因為鄭若驊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結果鄭若驊與梁振英會抱團齊齊死?社會要求鄭若驊就不告梁振英一事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這簡單要求鄭若驊有何借口拒絕?這是維護司法公正的要求!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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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倡律政司下放檢控權

大律師公會指律政司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是長久以來的做法,但律政司在UGL案中無尋求外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下周一討論律政司檢控政策,大律師公會向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律政司司長既是政治任命官員,且負責決定是否檢控,故律政司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令公眾質疑其雙重角色有否影響其決定。公會建議律政司將檢控決定權力下放給刑事檢控專員,免檢控決定遭質疑帶有政治考慮。

公眾存疑對法治影響深遠
大律師公會指律政司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是長久以來的做法,但律政司在UGL案中無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引起廣泛關注,公眾存疑甚至對法治造成深遠影響。為挽回公眾對律政司的信心,律政司應向公眾清楚解釋今次決定過程及律政司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的政策,是否有任何改變。公會建議要避免公眾指控律政司有偏頗,身兼政治任命官員的律政司司長,應將檢控決定權力下放給刑事檢控專員,由專員決定是否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此外,律政司亦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不點名」反駁多個針對UGL案的質疑和批評。針對港人要求律政司公佈不檢討控梁振英的理由,律政司提到,香港一向不披露檢控與否原因,公開檢控與否理由或有違公眾利益或不適當。律政司不就梁振英案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為人詬病,律政司指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非慣常做法。梁振英的案件被視為敏感,令人質疑梁因為他是前特首和國家領導人,令律政司不檢控,但律政司指試過有所謂「敏感」案件,也是沒外判法律意見便作檢控決定:「案件性質敏感與否,從來都不是硬性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指引」。律政司指檢控人員不會受涉案人士社會地位、政治背景,傳媒或公眾對有關決定的可能反應所影響。

評:
律政司處事引發社會這麼大的爭議,已經說明律政司判斷能力有問題。
社會質疑律政司能力是否有資格擔任這重要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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