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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警拒劃太古橋示威區

Posted: Thu Aug 25, 2011 3:43 pm
by samuel
大律師公會轟保安區違法 5頁強硬聲明 指警設「禁區」須先刊憲

警方上星期以保護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為名,在麗港城及香港大學設「保安區」限制示威,爆發法治危機。繼有學生研控告被警員「非法禁錮」,大律師公會昨發表強硬聲明,直指所謂「核心保安區」全無法律基礎,「若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尷尬而限制示威,做法明顯不恰當」,公會敦促政府,全盤公開交代警方當時作出妨礙市民示威和傳媒採訪權的法理依據。

3大學願助禁錮學生
此外,除港大正協助於示威中被「禁錮」的港大學生李成康,另外兩名當時同被困後梯的理大學生黃佳鑫及嶺大學生鄧建華,理大和嶺大證實,已就事件聯絡他們的學生了解情况,由學生事務處跟進。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責任保護訪港政要安全,在進行風險評估後,警方會制訂執行安保行動,包括在保安區內實施管制措施,以確保政要的安全。警方執行細節時,會與有關地點負責保安的單位商討,每次進行大型行動後都會檢討,和考慮地點管理單位的意見。

李克強上周訪港三天,警方在他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進行家訪的麗港城,以及出席港大百周年慶典的港大校園俱設有「保安區」,限制市民示威和採訪(見表)。警務處長曾偉雄上周回應一名穿六四T恤的男子在麗港城被捕時說﹕「這位市民當日出現在核心保安區裏面,相信他想示威,了解後將他帶離,目的是確保受保護政要的安全。」

「倘僅為免政要尷尬 基礎不恰當」
不過,大律師公會昨發表長達5頁聲明,指特區政府有義務保障市民和平示威權利和傳媒採訪自由,指警方所謂的保安區或核心保安區,沒任何法律基礎,直指「這類字眼並無在任何香港法例中出現」。
聲明指出,警方有權引用《公安條例》,設「指定公眾地點」和「禁區」,但事前要由特首頒布及刊憲,讓市民事前清楚知道禁區界線和自律,禁區的實施亦應合乎實際需要。聲明說,若保安區是「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因要面對不同意見人士發表意見而感到尷尬,這明顯無恰當基礎」。
就3名學生在港大示威被警方「禁錮」後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出席港大開學禮後表示「連日來看到警方都出現了一些憲制問題」,他說﹕「學生手無寸鐵,警方困着3人欠合理理由,不讓他們離開,令學生感覺到驚嚇,已足夠構成非法禁錮。」

他認為,警方或已超越法律賦予的權力,必須公開交代,若學生考慮從民事訴訟索償,校方會全力支持。事件中的港大生李成康表示,當日根本不知學校有設定警方所指的保安區,他說﹕「怎知幾時踏入、何時踏出了保安範圍?」因此,若警方在沒有刊憲下設定區域,他們或會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警接7投訴 監警會將促警交代

警方的投訴警察課表示,至今收到7宗有關李克強訪港期間的保安措施投訴。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對警方的保安措施引起市民不滿,感到遺憾,認為不少投訴涉及公眾利益,監警會有必要跟進。他說,收到一家電視台投訴警方懷疑阻礙採訪,由於事態嚴重,已交由嚴重投訴委員會跟進。翟紹唐已要求警方盡快交代其他投訴內容,監警會將於下周四與警方舉行例行公開會議,相信屆時會有委員要求警方交代。

唐英年允周三晤記協立會會議押後 促曾偉雄親解畫

Posted: Thu Aug 25, 2011 6:27 pm
by samuel
唐英年允周三晤記協立會會議押後 促曾偉雄親解畫

為讓正在休假的警務處長曾偉雄能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保安安排「親自解畫」,原定明天舉行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將押後至下周一舉行。有議員認為,特首曾蔭權和最近發表「垃圾論」的政務司長唐英年亦應與會回應事件,「到底內地公安是不是在敏感時刻,就會全面接管指揮香港警察?」另外,唐英年昨答覆香港記者協會,表示下周三將與記協代表會面,討論今次採訪安排風波。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已去信保安局,表達委員希望曾偉雄「親自解畫」的要求。局方回應說,曾偉雄最快下周一才能出席,因此涂謹申昨決定把特別會議押後。他認為,出席會議的官員,有責任提出證據,解釋副總理訪港期間的保安是否合理,「到底是保障人身安全,還是保護他個人感受?這些要說清楚。」

劉慧卿憂公安接管警察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表示,對於警方在李克強訪港期間,踐踏新聞自由的手法感到非常憤怒,曾有拒絕透露身分的「黑衣西裝友」按下攝影鏡頭及阻撓採訪,政府應交代這些人的身分,出席官員亦應交代有關保安到底是由中央指示,還是香港警察根據風險評估作出安排,「到底內地公安會否在敏感時刻,就接管了指揮香港警察呢?這一點很令人擔憂」。

她又認為,最近讚揚香港警察是「國際典範」的特首曾蔭權,和發表「垃圾論」的政務司長唐英年,應出席會議交代事件,她亦會在不同場合跟進,要求政府承諾事件不再發生。

律師會長撐警保安區

Posted: Fri Aug 26, 2011 11:01 am
by samuel
律師會長撐警保安區

指公安條例容許 陳文敏質疑範圍過大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引發的警權爭議,至今仍未平息,大律師公會前日出招質疑警方設立的「核心保安區」沒法律基礎,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力挺警察行動,指《公安條例》容許警方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暫設保安區封鎖特定區域;不過,對於警方當日強行推示威學生進入後樓梯,何君堯稱看罷片段感到不安,若學生欲法律追究,律師會可考慮提供協助。

李少光﹕須保政要安全賦予禮遇

對於「核心保安區」遭大律師公會質疑,保安局長李少光昨稱,保安區的做法是警方行動一部分,而警方本身亦要落實保安局政策,即要在保障市民和傳媒採訪權利之外,保障政要人身安全和賦予一些禮遇,「但落實當中,我們有些事可以做得更好呢?我們會再檢討」。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監警會主席翟紹唐亦稱,過往未聽過「核心保安區」這名詞,對於有市民欲向李克強表達意見時與警方發生衝突,他表示遺憾。他說,按現有資料,當日表達意見學生並無武器,亦未見對保安構成特別威脅,但現場確有大量警察,他認為監警會需要跟進,他希望警方下周初向監警會就事件提交初步報告。

何君堯﹕警有權管制集會遊行

繼大律師公會交代立場後,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日亦首度開腔,立場與大律師公會迥異。何君堯強調,律師會整體未有立場,會由委員會跟進,但他個人認為警方設保安區有法理依據,因根據《公安條例》第6條,警務處長可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管制集會遊行,甚至限制公眾地方說話或奏樂的聲量。

何君堯表示,警方執法經常要短暫封鎖一些區域,若每次都要事先刊憲或要特首頒令,是不切實際。不過,他強調,警方按《公安條例》採取措施,做法亦必須合理,並要對市民的影響減到最低,時間愈短愈好,若單因為示威聲音「唔聽」便拘捕,便是不合理。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稱,《公安條例》雖賦予政府權力,把任何地方劃為禁區,但事前須刊憲通知市民,避免市民誤闖禁區,即使若遇緊急情,特首可先宣布禁區範圍並即時生效,但事後仍須刊憲。至於警方是否有權臨時設立保安區,他認為今次事件焦點在於為何保安區範圍如此大,質疑警方今次做法是為求打壓言論自由,避免李克強接觸任何反對聲音,另外,警方亦需解釋,為何示威者未進入保安區已被趕走。

警﹕有責任在保安區實施管制

警方發言人稱,警隊有責任確保訪港政要安全,包括在保安區內實施管制措施,又強調在制定及執行行動細節時,有與有關地點負責保安的單位商討。發言人又稱,昨再多收一宗涉李克強訪港時保安工作的投訴,總數增至8宗。

事件主角之一,港大學生李成康表示,已分別約見兩批律師徵詢意見,稍後將約見陳文敏,最快下周決定向警方採取法律行動。他稱,律師建議他可考慮以普通襲擊罪控告推撞他的警員;勝訴後可以教唆襲擊罪,向下令推撞他的警方負責人追究責任。

網友來郵

Posted: Fri Aug 26, 2011 12:18 pm
by editor
編輯先生:

關於近日城中熱門話題,李克強在港大出席港大百周年慶典期間警察是否濫用警權事件,主流輿論隨著港大校長徐立之認錯道歉後,都認為政府應承擔責任及承認錯誤。大律師公會發表強硬聲明,直指所謂「核心保安區」全無法律基礎,「若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尷尬而限制示威,做法明顯不恰當」,公會敦促政府,全盤公開交代警方當時作出妨礙市民示威和傳媒採訪權的法理依據。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力挺警察行動,指《公安條例》容許警方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暫設保安區封鎖特定區域。而政府方面又「企硬」並贊賞警方。

部分市民有點混淆,究竟誰是誰非?也請教貴網站律師能評論,俾能作為參考。

謝謝!

一群學生
26-8-2011

回同學們來郵

Posted: Sun Aug 28, 2011 10:52 pm
by editor
同學們你們好!

議題鬧得沸沸揚揚,在另一方面來說是好事,因為全港市民都上了一課。
鼓勵同學們多點對社會議題關心和發聲,這會對維護社會公義有正面影響。

我們和同學就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長發表的聲明討論。

(1) 警方以保護副總理李克強訪港為名,在麗港城及香港大學設「保安區」限制?示威。繼有學生研控告被警員「非法禁錮」,大律師公會昨發表強硬聲明,直指所謂「核心保安區」全無法律基礎,「若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尷尬而限制示威,做法明顯不恰當」,公會敦促政府,全盤公開交代警方當時作出妨礙市民示威和傳媒採訪權的法理依據。

公會指;法律沒有「核心保安區」字句名詞。
討論:如果有「核心保安區」,那裡是「非核心保安區」?

公會指:「若為了避免政治人物尷尬而限制示威,做法明顯不恰當」
討論:警方做法顯然超越保安權力範圍了,是否介入政治或變成政治警察?
特區政府有義務保障市民和平示威權利和傳媒採訪自由。


公會指: 3名學生在港大示威被警方「禁錮」後梯。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昨出席港大開學禮後表示「連日來看到警方出現了一些憲制問題」,他說﹕「學生手無寸鐵,警方困着3人欠合理理由,不讓他們離開,令學生感覺到驚嚇,已足夠構成非法禁錮。」
討論:與當日警力對比,三名手無寸鐵學生是否能構成安全威脅?很明顯是禁止三名學生示威及和平表達意見。


公會指:警方有權引用《公安條例》,設「指定公眾地點」和「禁區」,但事前要由特首頒布及刊憲,讓市民事前清楚知道禁區界線和自律,禁區的實施亦應合乎實際需要。
討論:警方明顯沒有按法律程序。
警方設「禁區」是指在公眾地區,但警方這個「核心保安區」是在港大校園範圍內。根據報導,港大校長徐立之已公開表示沒有同意警方做法。

(2) 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昨力挺警察行動,指《公安條例》容許警方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暫設保安區封鎖特定區域
討論:在這個案應不涉及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3) 電台主持及報刊專欄等指:警方有權設禁區,如意外發生地點、車禍等如需刊憲才能設禁區是不實際。
討論:這類禁區與上述禁區不同。意外和車禍的「禁區」是為市民安全著想,市民為安全前題下不進入這「禁區」。例如發生高空擲物,大廈管理員或好市民 為其它路過市民安全也可設這「禁區」,以避免傷及無辜市民。上述情況恰恰相反,學生欲進入而被禁止。

(4) 警方發言人表示,有責任保護訪港政要安全,在進行風險評估後,警方會制訂執行安保行動,包括在保安區內實施管制措施,以確保政要的安全。
討論:正如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指出:警方有責任不表示有此權力。
法律上要求警方必須依法辦事。

以上供同學們參考。

本網站律師
28-08-2011

不是騙人就是低能

Posted: Wed Aug 31, 2011 11:57 am
by samuel
不是騙人就是低能

現在全城討論得最激烈的話題肯定是「禿鷹曾偉雄下台」,事緣這一位警隊一哥在立法會之內滔滔雄辯,當眾發表一番比天方夜譚更怪誕的言論,可稱之曰「警方夜譚」。巧得很,曾處長前不久講過「維護法紀要道歉是天方夜譚」,看來此君是熟讀靈異故事的忠實粉絲。

警方夜譚之靈異故事大概如此,電視台記者投訴警員遮擋鏡頭,一哥引述下屬片面之詞解釋道,當時警員不知對方是記者,只是見到有一團黑影掠過,肩托一堆黑色物體,本能反應之下出手擋格。警員雖然隨後發覺對方是記者、肩上物體是攝錄機,可是手部卻「卡住攝錄機」,警員甚至表示「畀番隻手我」。

警員不知黑影是記者已經荒謬絕倫了,攝錄機又如何卡得住一隻手呢?難怪曾偉雄的「黑影論」引來哄堂大笑,更加被港人同胞封為新一代冷面笑匠。

好了,禿鷹是否應該飛落凡塵下台去?且讓我們分析一下,既然此君當眾發表這種愚蠢的屁話,要麼這是一位謊話連篇的警務處處長,要麼這是一位誤信下屬的糊塗蟲上司。換言之,不是騙人就是低能,橫看豎看也沒有資格率領全港槍桿子除暴安良。更重要的是,曾偉雄死撐沒錯的「核心保安區」赤裸裸侵犯了自由香港的「核心價值區」,禿鷹不下台難消老百姓心頭之恨嘛。

看來,曾氏宗親會管治班子確實犯眾憎。

韓世光

香港中國化

Posted: Wed Aug 31, 2011 12:08 pm
by samuel
香港中國化

中國副總理李克強訪港,送大禮讚港人,落社區博感情,的確讓港人對大陸新一代領導人有不同的認知,認為年輕開放,擺脫了過去的官僚作風。

但遺憾的是,李克強人走後卻餘波蕩漾,有關保安的措施問題引起了社會的諸多議論,尤其是他蒞臨港大的一幕,至今學生會仍強烈質疑警方執法不當,多位大學生被警察推倒禁錮,學生們激憤地抗議,連校長徐立之也處於漩渦中。

李克強來港欲展親民,希望多看、多聽,但是在警方密密的防衞網下,卻見到了香港特區刻意安排下的樣板——他是中國未來的領導人,香港嚴陣以待,深怕出一絲差錯。對於領導人的絕對權威也絕對維護,令港人感嘆香港漸中國化了,保安的思維與措施都向北京看齊,而忽略了香港社會的自由與多元化。難怪有人說,保安措施真正的幕後策劃和指揮者,是中國的國安部門。

領導人的保安工作做到滴水不漏,是為了維護安全,若無限的擴大,把民眾當嫌犯,區隔之、打擊之,致使社會的風評觀感不佳,此必不是李克強的期望。

領導人走入民間,親民的作為已成為時代潮流趨勢,香港是國際的櫥窗,看遍世界各地領導人的親民,甚至臨時脫隊走向群眾握手,保安並沒有緊張地隔開群眾。

香港人期待北京的庇蔭,讓香港繼續繁榮發展,但港人也希望能更有尊嚴而不至於向北京卑躬屈膝。香港過度中國化就會自我矮化,百年來的傳統必須維持,否則諂媚之情洋溢,豈不讓香港風貌盡失。香港是特區就必須維持「特」的可貴,此分寸的拿捏標準,應是香港為政人心中一把尺。

江素惠

欺世滅德 港大變質

Posted: Fri Sep 02, 2011 11:00 am
by samuel
欺世滅德 港大變質

港大發表聲明,否認對李克強訪問期間在校園設「保安區」知情,但翌日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即自打嘴巴,承認「保安區」乃港大與警方經過三次會議,在雙方同意下劃定,包括八月十七日在李克強訪問前一天的最後會議。梁否認港大說謊,推說只是沒有把同一件事的英文名稱理解為「保安區」而已!港大隨即宣布成立由一名校務委員領導的小組,檢討事件,靠自己人查自己來找下台階。

事到如今,一個很重要的真相已清楚顯示:警察在校園動武,推倒及禁錮學生,乃港大與警方三次會議,雙方同意李克強訪問期間校園保安安排的結果。因此,社會要追究的不僅是曾偉雄、曾蔭權,亦不可放過徐立之、梁智鴻之流。

梁智鴻巧言令色,以為拋出中英理解不同便可含混過關,厚顏無恥程度遠超常人想像。這個行政會議成員更有可能是政府與港大的中間人,為要讓曾蔭權隆而重之款待國家領導人,搞陰謀詭計。結果,港大成了共產黨立威之所,百年基業一朝喪盡。

徐立之至今仍不知覺悟,依然仗賴涉嫌送港大入「火坑」的梁智鴻為「盲公竹」,任由其說出自以為聰明絕頂,實質當受眾「白癡」的說辭,實教仍未被腐化的港大師生、校友同聲一哭,悲「明德格物」已被一群無恥政客、迂腐「學者」改寫為「欺世滅德」!社會不與他們嚴正交涉,喝令鬧劇至此為止,更待何時。

勞永樂

建制泛民批衝擊不能接受

Posted: Fri Sep 02, 2011 11:15 am
by samuel
建制泛民批衝擊不能接受

對於昨日一批社民連和人民力量的示威者佔據遞補機制諮詢會會場,建制派和泛民均表示不能接受,經濟動力林健鋒批評,特首、司局長出席公開活動受到衝擊,「何來法治」,認為警方應加強保安。公民黨湯家驊呼籲示威者克制,不要以暴易暴,又說事件不可與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的保安安排混為一談。

林健鋒表示,目前社會已分化,社民連等示威團體應尊重諮詢機制表達意見,「踩場」非港人樂見的表達方式。林健鋒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有言論自由,但不等於示威者可失控、為所欲為。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官員出席公開活動遇激烈示威屬意料之內,相信社民連等團體,未來仍會以激烈手法吸引傳媒注意,直至社會有反彈。他相信警方目前處於尷尬期,受到各界圍攻,或會令他們的行動「綁手綁腳」。黃國健認為,示威人士目標未必是襲擊官員,但擔心會擦槍走火。

湯家驊表示絕對不認同任何暴力行為,呼籲泛民克制,「雖然遞補機制也很粗暴,但不可以暴易暴」。他說,激烈示威者只屬少數,昨日的事件不可與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混為一談,「那是警方誠信出現問題,不能因今次事件而合理化過去的安排」。

港大:警拒劃太古橋示威區

Posted: Sun Sep 11, 2011 6:28 am
by samuel
港大:警拒劃太古橋示威區
2011年09月11日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明天再召開特別會議,香港大學將首次與警方公開對質,並提交文件澄清校方有要求讓李克強聽見示威情況,以及將太古橋列為示威區;警方反駁指校方同意擴大管制區及增加保安人手。雙方各執一詞,惟對當日三名學生遭禁錮,雙方都隻字不提。

雙方未提及學生被禁錮

港大派出教務長韋永庚和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出席會議。據港大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校方上月 4日首次與警方會面,明確提出要讓到訪政要和傳媒聽見示威情況;警方指不能讓示威者阻擋政要車隊或向車隊擲物。雙方同意將示威區設於嘉道理生物科學大樓,距離慶典場地本部大樓的陸佑堂不足 200米。
雙方第二次會面在上月 8日,港大指警方進一步要求增設橙色管制區,由原先單向行車的西閘入口,改為禁止車輛駛入;保安亦要增至 80人,需租用兩部拖車備用。警方提交立法會文件則辯稱,校方表示未能應付政要到訪的保安要求,故警方同意作配合。

8.18事件中最關鍵的臨時會議是於上月 17日,警方指得知副總理李克強到訪港大時將有學生和市民示威,再度要校方擴大管制區及增加保安員至 120人。會議長達近 4小時,校方建議太古橋作示威區,警方代表以安全理由反對,並即場致電上司請示,提出示威區設於太古樓外出;校方對此保留,反建議梁銶琚樓 LG2外的停車處,但遭拒絕。

校方在文件中稱,「警方堅持將示威區設於太古樓對出空地」,且新增太古橋及梁銶琚樓門外地方為管制區,即後來港大學生李成康在該區域示威被驅趕及禁錮。警方辯稱示威區是經雙方協議及同意太古橋不適合作示威活動。不過,港大和警方呈交立法會的文件中,均沒交代 8.18事件中三名學生被指遭禁錮後樓梯一事。李成康批評雙方迴避責任,校方聲稱捍衞示威自由,最終卻讓警方主導,「好失望,如果係校園管理人,點解要服從警方?」他指雙方文件各執一詞,應拿出正式文件如會議紀錄等作證。

港大百周年關注組發起人郭永健也批評港大將主導權拱手相讓,「點講最後都要妥協,冇咗堅持,先會畀警方接管港大」。李成康、涉事聲稱被禁錮的理大學生黃佳鑫、嶺大學生鄧建華,以及身穿六四 T恤被帶走的麗港城居民黃先生均會出席明天會議。

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部份出席名單
政府當局: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警務處港島總區指揮官卓振賢

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黎啟生

香港大學:教務長韋永庚、學生事務長周偉立

傳媒代表: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代表胡麗雲

三名遭禁錮學生:港大李成康、理大黃佳鑫、嶺大鄧建華

示威市民:麗港城穿六四 T恤居民黃健

資料來源: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