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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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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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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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提出未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人選要具備的三項條件,包括愛國愛港,具備高管治能力,搞好經濟民生及認受性要高。

我們認為香港特首最重要是具備高管治能力, 應排首位。有了這個條件就一定有能力搞好經濟民生, 自然認受性一定高。從過去實踐經驗看, 我們兩個特首上任初期認受性也很高, 但因欠缺管治能力, 徒具虛名很快暴跌至不合格。所以認受性在上任前如何高都是虛的, 真的如浮雲, 而必須經得起長久考驗才是真實。

愛港愛國排在首位是國內思維, 因為國內幾十年來習慣了人治, 用人不需唯才, 而必須要忠心為首要條件, 要求幹部和首長首要愛黨愛國。

反觀,香港法治相對完善得多, 誰做特首都必須依法管治。況且行政, 立法和司法獨立, 制衡力足夠, 不要擔心特首會胡作非為。愛港愛國的定義如何去定呢? 真假難分。假如一個很愛港愛國的特首, 但因能力低, 心有餘但力不足,把管治搞得一塌胡塗, 禍港殃民, 連愛港愛國的能力都沒有,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應不算真正愛港愛國。要評定一個特首是否愛港愛國, 應視其對港對國家是否有實際貢獻。

前朝多位港督上任前, 基本對香港接觸及認識極有限, 第一沒有班底, 第二沒有認受性, 第三更無民望。重要的是每位港督有管治能力, 這些「三無」 條件可以很快由無變成有。整個官僚架構的公務員隊伍就是現成班底, 是硬件, 港督是軟件, 是整個公務員隊伍的靈魂。管治能力高, 自然可駕馭整個公務員隊伍, 為你所用, 繼而繁榮香港。一個技術高超的騎師, 跳上任何一隻馬都有能力駕馭並使其馴服 。

香港由一個荒蕪漁港島嶼建成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國際金融中心都是拜前朝有高管治能力的港督, 他們基本上都沒有愛中國意識形態, 但對中國數十年來發展發揮了巨大和關鍵性貢獻。據聞, 還有不少香港市民緬懷過去英國管治, 那是因為英國人管治技巧高明。

北京應用務實思維去處理香港事務, 選特首少些意識形態, 因為香港的成功都是因為多年來資本主義務實的模式管治。這樣才能夠真正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才能夠讓香港故有特色、優勢等等可持續發展。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13-09-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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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要極高 方可過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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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要極高 方可過激流

維持香港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是北京收回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根本目標。要達到這個目標,「選好」行政長官極為重要。北京常說要「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總是把行政長官「個人」擺在特區政府前面,說明北京對「人的因素」、對行政長官的「個人因素」看得很重,超過特區政府。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說特首是香港管治班子中的「標誌性人物」,就是這個意思也。

有了這樣的「認知」,北京對「選」特首和維持香港經濟繁榮、社會穩定之間也就確立了某種「因果關係」,即只有「選好」特首才能維持香港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北京評價特首工作如何,也以此為標準。董建華、曾蔭權二人執政期間,見到中央領導人,無論是鼓勵他們也好,指點他們也好,訓誡他們也好,所有內容都是圍繞着「經濟」與「穩定」兩大目標而展開。

然而,回歸十多年來,董建華、曾蔭權正是在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兩大方面盡顯施政無能、亂七八糟。香港經濟繁榮不再,有的只是泡沫和虛火,經濟轉型陷入瓶頸,競爭力大跌,民生困頓,貧富差距加劇,各種社會矛盾激化,民怨沸騰,官民對立,警民對立,管治混亂,人心浮動,社會有生變動盪之虞。

這種局面的出現,二人特別是曾蔭權要負最大、最直接的責任,朝廷也十分清楚在香港管治上的這種因果關係。因此,在時下「選」下一位特首時不能不十分謹慎小心。朝廷明白選錯人的悲劇,可一可二不可三,下屆特首若再「選」錯人,香江之淪落將絕難挽回、萬劫不復。而且,在如今已經積累了十多年「矛盾尖銳、乾柴布滿」之情況下,下屆特首行事稍有不慎和差錯,就極可能火山爆發,乾柴點燃,非出大亂子不可。下屆特首要有極高的能力,方能繞過激流險灘也。

柳扶風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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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Aug 06, 2010 1:29 pm

公務員:特首的助力?阻力?

Post by samuel »

公務員:特首的助力?阻力?

唐英年與梁振英相繼辭去公職,為2012年的行政長官選舉作準備。無論最終是一位或兩位正式參選,由現在到提名期結束前,雙方都會使出渾身解數爭取公眾的支持,藉民調反映市民的傾向,為「小圈子」選舉加添認受性。有競爭是好事,也讓香港市民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熱身!

以偏概全

唐梁各有支持者為他們搖旗吶喊,無可厚非,但近日有聲音指公務員只支持某人而不願與他人合作,這說法是以偏概全,有辱公務員的專業操守。政府當局的沉默驅使我作出回應,以正視聽。

有首長級及中層公務員對我表示,由誰出任特首並「無所謂」,反正個別公務員日常絕少機會接觸特首。公務員已習慣適應高層人事的變動,反而最希望見到一位能帶領香港,讓香港人看到前景的特首。

《公務員守則》明確規定,「不論本身的政治理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最高層的公務員更應恪守政治中立的原則,不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中有任何政治取態。無論誰當選下任特首,我相信公務員團隊都會以專業的精神、高度的效率、盡忠職守的態度履行職務。事實上,自從特區政府推行政治委任制以來,公務員與問責局長衷誠合作,有效維持政府部門運作暢順,確保政府政策穩定實施。即使曾經有少數問責官員與常任秘書長不咬弦都只是個別事件,在任何組織都有可能發生。

政治委任制的原意是引入社會各界的精英,以擴闊領導層的視野和人際網絡,強化施政能力和政治工作,令政府可以更敏銳地回應社會的訴求,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和利益的紛爭。政治問責團隊按管治理念規劃施政方針,制訂個別政策,在社會上尋求共識,爭取立法會支持,並要為政策的得失負上政治責任。而公務員的職責是就社會議題進行調查、研究、分析,提出政策建議,陳述各方案的利弊,評估公眾的反應,以供問責團隊考慮,並竭力執行政治領導層的決策。

問責官員仗賴公務員團體豐富的行政經驗和專業知識,公務員團隊則依托問責官員的政治判斷和協調能力,兩者互相配合,相輔相成。問責官員要令富爭議的政策獲得通過,無可避免要與各政團協商,甚而作出政治妥協。公務員則要確保任何妥協均依法和合理,不偏離基本原則,不跌破道德底線,也要平衡長遠與眼前利益。問責官員和公務員的取態容或有潛在的矛盾,但若配合得宜則相得益彰。真誠的合作建基於互信,高效的合作有賴坦率的溝通。公務員要無畏無懼地進諫,問責官員要開明兼聽,對事不對人。

公務員要無畏無懼地進諫

問責官員要開明兼聽

遇難退縮,把責任推諉下屬的問責官員,只會令公務員反感。頤指氣使,排斥異見的領袖只會令下屬噤若寒蟬,增加政策思慮不周的風險。凡事得過且過,缺乏主見的領袖,亦不會受到尊重。正如銀幣的兩面,廣納意見至極是議而不決,面面俱圓的負面是一事無成,過於寬容免責的後患是綱紀敗壞。

香港公務員團隊享有公正、廉潔、高效、專業的國際聲譽,成為很多國家、地區的學習對象。但近年政府施政與市民的期望出現落差,令民怨升溫,政府動輒得咎。惡劣的政治生態,人身攻擊,都打擊公務員的士氣和工作熱忱,這樣絕非香港之福。

歷年來很多優秀的年輕人投身政務職系,不僅是追求高薪和穩定的工作,更多是抱有服務市民的熱誠和建設更美好社會的願望。對有志為社會服務的公務員來說,他們的才能和抱負是否可以得到充分發揮,取決於特首與問責團隊是否具有領導能力、道德勇氣和政治承擔,是否能夠鼓舞人心和激勵士氣。

麥理浩的遠大目光和魄力

香港有不少人讚揚和緬懷前港督麥理浩爵士,在他的領導下政府有所作為,經濟發展蓬勃,民生大幅改善。麥理浩的遠大目光和魄力成就他的偉業。他為香港的長遠利益和人民的福祉,作出多項重大的決策,包括大力發展公共房屋、成立廉政公署肅貪倡廉、興建地下鐵路、成立區議會、規劃郊野公園、引入九年免費教育、傷殘津貼、老人服務等等。他的政績彪炳,為香港的長治久安奠下紮實的基礎。

現在香港的經濟水平較1980年代高得多,公務員隊伍的質素亦好得多,但作為全球最自由的市場,香港亦面對嚴峻的考驗,要在國內外的強烈競爭中突圍,香港再不能原地踏步。必須「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施政要照顧不同階層市民的利益,彰顯公平正義,維護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在穩中求變。

香港有一支優秀的公務員隊伍,他們都渴望追隨一位有理想、有魄力、有智慧、熟悉民情、貼近民意、敢於擔當的政治領袖,亦寄望下任特首能重振政府的威信和民望。要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令他們成為特首施政的強大助力,關鍵還是特首的治港藍圖和問責團隊的領導能力。

羅范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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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Jul 20, 2012 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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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候選人毋須愛國愛港

那位擔任全國政協會議發言人的呂新華先生曾擔任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多年,在香港獃過不少日子。像他這樣曾在香港生活過、跟香港不同階層人士接觸過的內地官員理應對香港有更多了解,理應對香港的民意民情更明白,理應清楚知道港人對民主及雙普選的期望。誰知道呂新華原來是冥頑不靈的黨官,黨性高於一切,只懂重複中共的套路管治,根本不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及市民感受。前兩天他在政協新聞發佈會上被問到特首普選問題時就一再強調香港要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特首,還說內地人民也有這樣的期待。

首先,選舉特首是香港的內部事務,是香港市民的選擇,內地居民包括呂新華先生沒有甚麼發言權,沒有決定權,也沒有理由或權力就選舉或特首人選指指點點或提出甚麼條件。呂新華先生若果有甚麼不明白,翻一翻《基本法》看看就好了。

更重要的是,所謂「愛國愛港」本身意思含混不清,意義模糊,隨時可以被當權者扭曲竄改,根本不適合作為特首選舉的規範,更不能變成篩選特首候選人的標準。不然,二○一七年的特首普選肯定變成一場偽選舉,變成一場鬧劇。

表面上看,愛國的意思好像很容易明白。實際上愛國涉及對國家民族利益的估量及認同,涉及何謂國家的整體長遠利益,根本不容易有共識或一致的想法。有的人認為保護國家的象徵包括旗幟才是愛國;有的人卻相信藉焚燒國旗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表達對國家政策的反感才是愛國。要在這當中劃一條線決定誰是愛國者不是困難得很嗎?舉另一個例子,二○○三年美國政府悍然出兵伊拉克,推翻薩達姆政權;部份美國人包括政界人物及學者質疑戰爭的合理性、正當性,並且發動反戰集會及運動。當時,不少主流媒體及政界領袖高調批評反戰者不愛國,對他們作出猛烈的批評以至抹黑。現在看來,主戰的跟反戰的誰才是真正愛國不是難說得很嗎?

事實上越是多元化的社會,不同意見越多。對何謂國家或社會整體利益分歧越大,根本難以強求一致,要拿出一套放諸全社會皆準的愛國標準更是不可能的事。呂新華先生偏偏要為特首選舉定出「愛國愛港」為標準,硬要港人選愛國愛港人士為特首,這不是要把香港這個多元化社會變成一元化,甚至是「一言堂」嗎?

當然,對呂新華之類的黨官而言,選舉不過是欽點的同義詞或另一種方式。不管是國家主席、總理、人大委員長都是先決定人選再投票的,甚至連有多少反對票大家都心中有數,不會出甚麼亂子或意外。香港的選舉包括特首選舉最好也按類似的方式辦,最理想是港人一人一票選出北京欽定的人選,來個和諧團圓的結果。問題是這種早知結果的選舉根本不是選舉,根本不能體現市民的想法與傾向,只會成為國際社會的笑柄。

我們認為,二○一七年的特首普選必須是一個開放、公平、公正的真普選,必須讓不同政見、背景人士可以公平角逐,不能有不合理的篩選過程,不能拿愛國愛港之類的模糊概念做文章,更不能拿它作為檢視候選人資格的條件。否則,所謂特首選舉將只剩下梁振英之類的候選人,其他敢於為市民發聲的人則被拒諸門外,令選民毫無選擇,令市民只能被迫接受北大人欽點的人。像這種沒有選擇的選舉怎麼會是真普選,怎麼會是民主選舉呢?

請記住,真正的選舉不需要「愛國愛港」這個標準,參選特首也不需要是「愛國愛港」人士!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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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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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還是出賣香港?

新一屆全國政協會議新聞發言人呂新華日前表示,二零一七年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需要「愛國愛港」,其後又補充愛的定義,不是誰說誰算,而是「香港老百姓說了算」。甚麼叫愛國愛港?民主派每年舉辦六四集會、七一遊行,這樣的愛又算不算是愛?其實答案非常簡單,看看手持澳洲護照的馬恩國大律師在立法會上,怎樣激動地表達自己的愛國情懷,就可以知道京官口中的愛,是何等氾濫。

馬恩國當日在立法會上,指自己是一個愛國愛港的人,著名的一句"I love my country. I love Australia. I love Hong Kong. I love China."他是博愛還是濫交?但此等濫交情懷,遍及神州大地,幾乎每一個說自己愛國的中國人,都渴望着一本外國護照,不只愛自己國家,更加想愛其他國家。這是普遍中國人所持的價值觀,甚至能稱之為中國人的核心價值。

以西方國家的發展史來看,一個國家的國民,一旦物質生活有所提升,大部份都會轉去追求精神生活的提升。怎樣去衡量一個國家的發展成功與否,看的不是數字,而是文化水平有多高,影響力有多廣。香港人的價值觀,與西方文明接軌,追求的不是進一步的物質,而是人權、法治、公義、自由、民主等普世價值,和一些物質生活提升仍然無法壓抑慾望的人就是有別。愛國和愛港的衝突,就是這樣產生。

要特首愛國愛港,不是沒有可能,任何一個有精神分裂、濫交傾向的中國人,都有資格成為特首。但這樣的一個特首,在面對中港兩地價值觀的不同,面對深圳河南北文化上的差異和衝突時,他又會選擇愛國還是愛港?
基於中港價值觀相異,愛國愛港本來就互相衝突;若否,賈選凝獲藝評獎就不會引起極大迴響,青年關愛協會亦毋須針對法輪功示威,大陸人亦不會指摘港府限制奶粉離境。

賈選凝以一篇藝評,反映大陸人是怎樣看待香港的文化和價值觀。作為外來者,在香港享受到大陸所不能享受的自由,但對香港的文化和價值觀卻嗤之以鼻。法輪功在香港的示威活動,一向被喻為衡量香港言論自由的指標,如今青年關愛協會以黑社會方式踩場挑釁,試圖以暴力阻止法輪功示威,挑戰香港言論自由的底線。兩地價值,南轅北轍,要特首愛國愛港?那麼衝突之時,哪一方會成為犧牲品,答案顯而易見。

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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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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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盡訴對港疑慮 有助解開港局困結

即將出任全國政協主席的俞正聲,昨日看望出席全國政協第十二屆一次會議的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並參加聯組討論,他在講話時提到2017年特首普選,間接證實中央對一些人的排拒,若貫徹實施,本港政局難免掀起一場風暴;俞正聲還期望政協委員對一些「歪風邪氣」發聲,過去,中央對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涉及香港事務,基本上要求他們節制,以免影響特區政府施政,俞正聲這個「期望」是否顯示中央改變做法,值得注意。俞正聲講話的一些內容,本港很多人會不同意,不過,我們認為若中央對香港的情有疑慮,應該坦率地說出來,與港人一起尋求解決辦法,從這個角度看俞正聲這番講話有一定積極意義。

俞正聲講特首普選 間接證實排拒民主派?

俞正聲談到幾個方面,包括政協職能和政協委員的角色,講到「一國兩制」,要求政協委員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具體提到2017年特首普選和期望政協委員針對一些「歪風邪氣」發聲。從脈絡看來,俞正聲這番講話絕非臨時起意,而是有備而來。俞正聲的政治局常委身分,這番話應該反映現階段中央對香港事務的認知和對策,而且開始佈置工作了。

最近一段時間,有熟知中央對港政策的人士談到2017年特首普選時,都提到中央抗拒民主派參選,更認為若民主派人士當選特首,中央將不會接受云云。這些說法,精神上與俞正聲的講話如出一轍,所以,有理由相信,中央就普選特首的安排已有想法,情與大多數港人期望的真普選,可能存在落差。

俞正聲在講話中,並未直接提及民主派,而是說「如果出現和中央政府對抗的力量,離心離德的力量在香港執政,對香港不好,對國家也不好」。俞正聲所說「對抗的力量」、「離心離德的力量」,指的很可能就是民主派。這些說法,港人並不陌生,因為過去一段較長時間,熟知中央意向取態的人士,一直把民主派視為勾結外部勢力,搞亂香港的力量,連市民集會要求撤回國民教育科和就新界東北發展有不同意見,都被描繪為對特區政府,甚至對中央政府發動的總攻擊。俞正聲所說的「對抗」、「離心離德」的定義和有什麼內涵,不知道,若把港人對一些政策措施的不滿,都上綱上線為對抗,要搞亂香港,這是嚴重偏離事態本質,而若據此制訂對港方針政策,是誤判之後的藥石亂投。過去幾年,香港的治絲益棼亂局,由此而來。

俞正聲在講話中說到「確保愛國愛港力量在香港長期執政,是香港人民改善生活、經濟平穩發展的一個關鍵,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一件大事」,把愛國愛港力量長期在特區執政與中華民族復興連繫起來,記憶中還是首次。俞正聲的說法,一方面反映中央對特區政權的重視,不過,把香港特區的執政權上升到這個高度,而前提是由中央定義的愛國愛港人士和力量治港,這樣的政權認受性,很可能進一步低落。

2003年50萬人大遊行之後,中央對香港情勢有不少疑慮,據知,中央最耿耿於懷的是香港未履行憲制責任,例如就《基本法》23條立法,中央這個心結,並未公開明言;另外,過去10年,特首和特區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愈來愈困難,中央擔心出現失控局面,於是加強對港的控制。但是證諸2003年至2013年的10年實踐,中央收緊對港政策,透過中聯辦插手香港內部事務,香港情勢未見好轉,反而有愈益惡化之勢。歸根究柢,這是中央不信任港人,壓低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高度所致;本港面對的深層次矛盾,固然與特區政府施政失誤有關,但是畸形的政治體制,製造政治特權控制議會,種種不公、不義,實際上是造成深層次矛盾的最深層原因。

政協介入香港內部事務 是好是壞要充分估計

若中央不肯面對和處理香港事務的真實情,以為強調中央對港權力,加強控制,香港就可以大治,這是犯了主觀錯誤。別的不說,就2017年特首普選安排,一貫取態溫和的學者戴耀廷提出採取「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行動,以爭取真普選,此事在本港得到廣泛迴響,一場民主運動蓄勢待發,若中央的方案排拒民主派參選,屆時就會出現尖銳對抗。

俞正聲鼓勵政協委員就所謂「歪風邪氣」發聲,什麼是歪風邪氣?若由委員們各自發揮,他們按各自好惡「執行任務」,對時局或特區政府施政指手劃腳,肯定只會添煩添亂——眼前的最佳例子,就是胡漢清前天指特區政府限制旅客只可帶兩罐奶粉出境,有違基本法,昨天,特首梁振英要立即澄清有關措施符合基本法;設若政協委員都拿雞毛當令箭,指手劃腳,則對特區與特區政府的管治會構成多大衝擊,必須有充分估計。過去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爭取介入特區事務,當時中央為免影響特區政府管治,都予制止,俞正聲的說法,是否顯示中央調整做法,值得注意。總之,權力怪獸一旦被放出來,就很難再關進籠裏。

對於很多港人而言,俞正聲這番講話很不中聽,不過,既然中央內心對香港有疙瘩,我們認為就應該講出來,讓港人知道,若有誤解,則予消除;若涉及法律問題,則循法律解決;若屬政治問題,則循政治途徑解決。相互猜度導致誤判,未能對症下藥,不但無助於香港的病情,還有可能使病情轉化和惡化。目前香港就處於這種惡性循環之中,情勢確實值得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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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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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愛港本已法律化 政治要求須有客觀準則

2017特首普選安排即將提上議事日程之際,「愛國愛港」再被提出來,從中央放風看來,被認為不合乎愛國愛港標準的人士,不能出任特首,甚至不能參加特首普選,已經意在言外。約30年前,在特區政權怎樣體現愛國,已有所討論,並且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今次是第二次舊事重提;若中央要求港人選出愛國愛港的特首才安心,則必須有一套為大多數港人認同的客觀法律準則,檢驗參選特首的人是否符合愛國愛港的政治要求,而非由少數人判定,這樣才會使港人信服,這樣才是香港長治久安的做法。

重提愛國愛港是政治僭建 目的打壓異己排斥民主派

《基本法》起草期間,「愛國愛港」不時被提出,中央取態寬鬆,以法律化形式處理,反映當時中央要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但是2003年7月50萬人大遊行之後,翌年中央提出愛國愛港論,結果是中央取得香港政改的主導權;9年之後,近日中央再提出這個爭議,也與香港政制發展進程有關。所以,9年來愛國愛港論的兩個歷程,都隱含壓制香港民主進程的目的,中央雖然聲稱並無收緊對港政策,但客觀事實並非如此。

「港人治港」以愛國者為主體,是鄧小平在1984年6月提出來的,他並界定愛國者的標準,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當年10月他也說過,管理1997年以後的香港,參與者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愛國者,也就是愛祖國、愛香港的人,他們不做損害祖國利益的事,也不做損害香港利益的事。

鄧小平提出的愛國愛港要求,確定由什麼人治港,不過,也同時出現什麼人不應或不能治港的對立面。當年中央政策爭取平穩過渡,歷經討論、爭辯,確定以法律形式解決這個問題。基本法規定特首、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須由中國公民擔任;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在立法會所佔比例不得超過20%;另外,基本法還規定特首、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就職時,都要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可以說,從特首、行政、立法、司法各個領域參與治港的人,資格上都有規定,除了立法會容許小量非中國公民出任議員,整體設計已經確保特區政權由港人佔有絕對主導地位;另外,藉莊嚴的宣誓,處理了效忠問題。這兩種情,是把愛國愛港標準法律化。公職人員若違背誓辭,有可能失去資格職位,甚或涉及刑事罪行等,所以,當年制訂基本法時,已經充分考慮了愛國愛港的標準,並以具體法律條文和程序規定確立下來。就法律而言,港人治港的「愛國愛港」,到此為止。

憑主觀好惡判別 豈能令港人信服

現在為了政治需要提出的愛國愛港,實際上是一種政治要求,箇中涉及政治判斷,並無客觀準則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是否合乎要求。即使以鄧小平所說的「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為例,每一個人都可以說自己「誠心誠意」,也可以質疑其他人是否「誠心誠意」,而「誠心誠意」看不到可以怎樣法律化。

若奉當權者為馬首是瞻,以其說法為愛國愛港的準則,是錯誤的做法,因為當權者的準則往往是彼一時也,此一時也。四人幫當道之時,神州大地大幕垂天,一切都被扭曲了,不順從四人幫的都遭到打壓迫害,但是1976年10月6日四人幫被捕之後,他們說過的、做過的全部被否定;去年,香港保釣人士駕船突破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包圍撞擊,登上釣魚島宣示主權,當時內地與本港的親北京傳媒對他們的行動高度肯定,表揚他們愛國,是中華勇士,不過,曾幾何時,他們有些人被批評為搗亂者,破壞社會秩序及香港和諧等。在缺乏客觀可量度準則情下,由什麼人判定誰愛國愛港、誰不愛國不愛港?若由提名委員會任「判官」,則以委員會的組成成分,在政治掛帥前提下執行政治篩選任務,結果怎能使人信服?

按已知情推論,中央再提出愛國愛港,只是借題發揮,目的為排拒一些人參加特首普選。所以,特首普選加上愛國愛港要求,是法律化之外的政治僭建,中央若霸王硬上弓強力推行,必然招致強烈反彈,屆時朝野對抗,佔領中環行動癱瘓了金融區,除了香港經濟蒙受損失,也勢必衝擊香港的國際形象和地位。中央必須三思之。中央若堅持以愛國愛港處理治港港人的資格,就必須制訂一套客觀量度準則,讓人看到公平合理,而非因為政治偏見而排斥一些人。中央若認為基本法關於愛國愛港法律化條文,不足以反映此事的重要和必要性,仍然可以沿用法律化的做法,具體寫清楚中央的要求和準則,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而非暗地裏打擊異己、排斥香港的民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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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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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人士:特首普選可設預選 選委先投票「篩人」 泛民:不能接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聲提出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長期執政,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更表明特首選舉「一定有篩選」。有接近中央的權威人士昨提醒,2017年特首普選機制的入閘途徑,除沿用現時參選人必須從選舉委員會取得一定數目的提名票,還可以加設「預選」,由選委會先作一輪內部投票,「篩走」中央不接受人士。民主派批評,若透過預選「篩走」民主派參選人,這根本不是「真普選」,不能接受。

據《基本法》第45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指泛民誤解《基本法》

該權威人士解釋,如何確保愛國愛港人士當選2017年特首普選,關鍵是《基本法》中提及的「提名委員會」。該人士認為泛民一直錯誤理解《基本法》,《基本法》只是說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產生特首候選人,意思是指「提名委員會的內部民主程序」,而非全港市民的「民主程序」,換句話說,是提名委員會內的少數服從多數,決定誰人可成為候選人。

該人士表明,現時仍未知中央會接受的選舉方案內容,但若按《基本法》條文,2017年特首選舉是可以設預選,即由委員會作一輪內部投票,先「篩走」中央不接受人士,最後才供市民一人一票選特首;另一個可能,則是參選人只要得到一定數量的提名票,便可入閘。

學者指法律上撐得住

至於有泛民提出容許參選人若取得15萬名市民聯署,提名委員會便要確認其候選人資格,該權威人士認為,這是錯誤理解中央對《基本法》的詮釋。

對於2017年特首選舉或加設預選環節,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相信「中央最有可能行這條路」,即使有人挑戰加設預選有違《基本法》,張稱法庭處理選舉案件時,「訂的線」一般較鬆,故加設預選在「法律上都可能可以撐得住」。惟張達明批評中央不應用「篩選」字眼,或用預選來「篩走」泛民參選者,認為中央應盡快提出合理的提名機制,否則香港人不能接受。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預選亦有不同形式,可以研究,但必須符合《基本法》。她說,黨內正研究政改方案,現階段不想評論是否支持設立預選機制。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稱,未聞中央是否要在特首選舉加設預選,但坦言2017年始終是第一次普選特首,「篩選又好,預選又好」,最終讓幾個建制派的人出選,中央信心便會大些,認為這方法可行。他又以2012年特首選舉為例指出,屬建制派的梁振英及唐英年參選特首時,也會落區爭取民意,相信建制派候選人亦能做到急市民所急。

梁家傑:實際篩走民主派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質疑,若由選委會預選,中央根本「預先可操控結果」,因為以往的特首選舉,民主派最多只取得200多個選委提名,根本很難在小圈子的預選勝出。他批評預選只能是「美其名」,「實際上只是要把民主派的人篩出來」,認為預選目的是要日後的候選人都是北京屬意的人選,預選與否是「政治問題多過法律問題」。

民主黨何俊仁批評,「預選」不符合人大常委在2017年普選特首的保證,也不符合《基本法》。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更稱設立預選,「相信如果咁搞,佔領中環會好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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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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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乙錚指預選比初選是欺騙 (10:12)

時事評論員練乙錚指建制派把特首預選等同西方國家的初選是「欺騙」。

《明報》日前引述接近中央的權威人士指,2017年特首普選機制可以加設「預選」,由選委會先作一輪內部投票以「篩走」中央不接受人士。消息引來社會熱議。

練乙錚今早在出席商台節目時,西方國家的預選是向各自政黨選民負責,但香港的預選是向選委會小圈子和中央負責,建制派把兩者等同,是「欺騙」行為。

練乙錚說,因為內地太專制,他不認為2017年香港會有真普選。至於港大法律系學者戴耀廷倡議的佔領中環行動,他說到時若真有這行動,他會參與,笑言自己沒有什麼專業資格可以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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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光亞提出的香港特首的三項條件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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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棋﹕候選人不能抗中央

談特首普選先決條件 泛民批倒退

全國政協常委陳永棋昨日表明,2017年特首普選的候選人,應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再經預選產生,先決條件是特首候選人不是「和中央對抗的人物」;若與中央對抗的人物被選為特首,將有「憲制危機」。泛民批評預選是「倒退」,認為選舉制度不應「預設、預估」誰是「中央接受人選」。剛當選為全國政協常委的唐英年認為,「這個時候大家去揣測未來的方案,是言之過早」。

唐﹕市民盼充裕時間討論

唐英年昨晚在當選政協常委後會見傳媒時,憶述擔任政務司長期間,曾為2012年政改方案做了很多工作。他說有深刻感受,「市民希望有充裕的時間」討論政改方案,認為政改中有些難問題,若大家有充分討論和溝通,會對社會有積極和正面的作用。

本報周日率先報道,中央或於2017年特首普選引入預選機制,陳永棋昨公開為預選辯護,「是要保證到他(特首)不是跟中央對抗的人士出來。那解決方法是什麼呢?就是有一個初選,這是解決方法」,「大家真的不要誤會,夾硬說這個不是真普選,有幾個候選人出來,是中央會接受的人,出來給香港市民一人一票、不記名地投票去選,若你夾硬話這不是真普選,那我亦都無辦法」。他又要求港人「千祈千祈不要誤會香港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選出來的特首,「要向香港市民負責,但亦要向中央負責,所以是不可能產生一個和中央對抗的特首,這是先決條件」。

陳﹕選出抗中央者是憲制危機

陳永棋說,加設預選不是針對泛民,也不是針對某一個團體,強調此舉「只是一個預選的方式,使到(選)出來的候選人,不是和中央對抗的人物,因為如果一個中央對抗的人物被選為特首,這是一個憲制危機來的」。他又認為1200名選委將會有「智慧」,提名、預選出愛國愛港者,給市民選出特首。他又說,社會仍有時間討論政改。

城大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助理系主任葉健民認為,中央現時不談政改方向,只談抽象空泛的造勢言論,屬「期望管理」。他說,要有具體方案始能評論,但要是有愈來愈多對提名不合理的地方,「擺明令泛民不能入閘」,只會令當選的特首認受度更低。

學者質疑特首認受度更低

泛民中人也批評陳永棋的說法,去年參選特首的民主黨何俊仁質疑,這是間接承認「以前的(特首)選舉都是假」的,因為當時泛民可參選,反而2017年的普選泛民卻不可以入閘。他質疑,若按陳永棋的說法,加設預選之目的已「呼之欲出」,「就是要篩走反抗中央的人」,批評提名程序若因加設預選而出現「倒退」,將有違人大常委會「循序漸進」實現普選的承諾。

工黨李卓人亦質疑,每個人對「對抗中央」的定義都不同,選舉制度不應「預設、預估」誰是「中央接受人選」,他認為建制派現正上演「預選大合唱」,目的令港人未有機會討論便「大石砸死蟹」。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陳永棋只是一個「扮有中央消息的扯線公仔」,又說除非所有選委都是一人一票選出來,否則沒有可能接受預選。

劉慧卿請聯國敦促港府真普選

民主黨劉慧卿昨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非正式會議上,批評有中國官員稱2017年特首普選必須有篩選機制,認為2017年特首選舉「必定不會是真普選」。她促請委員會敦促特區政府確保2016年立法會普選和2017年特首普選是「真正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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