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桭英犯了從政者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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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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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Fri Apr 01, 2011 8:02 pm

梁桭英犯了從政者低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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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桭英犯了從政者低級錯誤

繼記者追訪事件和《星島日報》早前一篇「梁振英投資輸清光」的報道被梁振英指「嚴重失實」,日前他更搶先於星島新聞集團主席何柱國開記者會前, 借落區見記者向《星島》再發炮」批評對方「冇事實根據,唔係一兩日,係過去兩個月有多次」。雙方終於引發駡戰。

彭定康在任期間, 有一次説, 他上第一堂政治培訓課程,其中第一條題目是: 不要在公眾場合或向記者回答任何假設性問題,因為那些假設性問題滿佈陷阱, 防不勝防。
上述例子只想説明從事政治者必須要遵守某些政治基本教條, 有些政治禁忌是絕對不能碰。例如, 其中有一禁忌是: 不要得罪傳媒, 不要與傳媒罵戰, 更不要與傳媒交惡。這條也是政治培訓課程教條ABC。

現今社會, 傳媒影響力很大,。如果説群眾是水, 「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 那傳媒就是「風」, 「風」能起浪, 足可搖得動你這隻舟, 故不容小覷。
政治人物對傳媒又愛又恨, 跟傳媒交往是一門高深學問, 資深政客亦需具備很高技巧方能應付。政客所作所為是一面鏡子, 很難逃得過傳媒監督, 所以政治人物要慎言行。有些資深政客表裏不一, 能够引導甚至誤導傳媒, 但人們對政客認知, 基本上都是通過傳媒去披露。

梁桭英由行政會召集人轉變為為特首候選人, 可能還沒適應新環境。選特首是萬眾觸目的「出頭鳥」, 傳媒會用放大鏡來看你一言一行, 更會挖掘你私隱, 使你無法遁形, 這都傳媒人日常工作。梁桭英跟傳媒罵戰, 正中下懷, 是傳媒難得的新聞題材。他們手握傳媒武器, 狠批你的內容, 孰真孰假, 你很難向七百萬人一一解釋, 有理也講不清,形象上已經受損害。

舉幾個政治人得罪傳媒例子後果。

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因得罪了《東方日報》, 就慘被該報刋集團痛駡為「漢奸」十多年, 至今還沒完沒了。

民主黨大佬司徒華在患癌病期間, 在維園坐着輪椅上,因為「政改方案」急轉軚而支持政府事件,有一市民當面質問司徒華: 「我們本來是支持民主黨的, 為何出賣我們 ? 」
從電視鏡頭畫面看到, 當時司徒華老氣橫秋 ,悪形悪相大聲反駁: 「你是猪狗嗎? 我怎樣出賣你? 」司徒華所作所為, 其惡劣嘴臉 都被電視和報刊傳媒如實報導出來, 可謂「千年道行一朝喪矣。」

警務署長曾偉雄初上任時, 「初生之犢不畏虎」,動輒得罪傳媒, 經過幾役, 被傳媒窮追猛打一輪後, 他才吃一塹, 長一智, 終於也收歛其囂張氣焰。

如你不服氣説, 那麼傳媒豈不是「大晒? 」 對不起, 如果你要搞政治, 這是政治生態現象。所以稱傳媒是「無冕皇帝」。
董建華和曾陰權都不懂與傳媒打交道, 結果, 香港史上被傳媒駡得最多、最兇的就是這两人, 两位特首聲名狼藉得很。

香港政治顧問事務所
10-12-2011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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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選舉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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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選舉無公信力

特首選舉參選人梁振英在選委會分組界別選舉以六十九票當選,在其參選的政協界別得票排尾五,除去特別委員後更是榜末。支持梁振英選特首的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炮轟選委會選舉結果逆民意而行,又指選舉無公信力,如結果影響梁振英「入閘」,將來上任的特首會缺乏認受性。香港城市大學講座教授鄭宇碩亦指,選委會選舉與民意無關係可言,料「梁營」會繼續把梁振英的民望拋離另一參選人唐英年,試圖令北京改變心意。

影響特首認受性
劉夢熊表示,本身是政協常委的梁振英在政協界別低票當選並不合理,梁振英是資深政協,民望亦高,結果令人感到政協投票時逆民意而行,亦反映市民及社會對梁振英的評價,高於小圈子選舉對梁振英的看法,認為將來選委會委員推選特首仍要以民意為依歸,否則會影響將來特首的認受性。他又引述梁振英指,梁振英心情平靜,但亦知道之後選舉工程艱巨。

鄭宇碩亦稱選委會結果與民意很不同︰「民意還民意,同選委會冇關係可言」,反映在建制派內唐英年較有優勢。他預料梁振英陣營的選舉策略是讓梁振英民望拋離對手,以改變北京心意。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現時很多選委未表態,梁振英仍有「入閘」機會。現時北京面對最大的困難就是如當選特首民望低,難以向市民解釋。但北京考慮的是中央大局、大財團意向及其他利益團體如傳統左派等,民望是最後考慮,故梁振英牌面相對較弱,繼續打民意牌亦未必有作用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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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瘋傳練文 余若薇:告我吧


特首破天荒發律師信「兇」《信報》,激起各界聲討。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網民轉載由《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撰寫,被梁振英出律師信要求撤回的文章(下稱「練文」),一呼百應。《信報》昨刊登聲明表示,若因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有不公結論或引起不便致歉。練乙錚則對梁振英發律師信感意外。
記者:陳雪玲 林偉聰

練乙錚上月29日撰寫一篇名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提及「梁氏取得政權,一半靠黑道」。梁振英在文章刊登後,本月1日以「個人身份」向《信報》發律師信,要求對方撤回文章並道歉。

《信報》昨在A4版刊登佔四分之一版的聲明回應,指練的文章提及「梁氏涉黑」是基於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於《陽光時務週刊》受訪後的言論作出假設性分析,並非指梁已經涉及黑道,文中再三提醒讀者,劉的訊息未必可靠。不過,該報聲明末段指「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個人發信 特首身份回應
以「個人身份」發律師信的梁振英,昨午即以「行政長官」身份,透過政府新聞處出稿回應,自言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由於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並「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不過,《信報》總編輯陳景祥反駁說,該報道歉對象是讀者而非梁振英,又指梁的律師信要求撤回練乙錚的文章和希望《信報》不再刊登類似言論。他強調不會因此事改變報社方針:「我哋唔可能跪低。」

練乙錚表示,得悉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感到少許意外,但不震驚。他不認為自己的評論有問題,因為行文立論都是建基於劉夢熊的訪問內容,但指事件不會影響他日後以事論事。他說:「我推測梁振英只係一時衝動,係過份敏感嘅做法。」他個人不擔心會受事件影響,又指此事可以喚起港人更關注梁振英對言論自由的態度。他認為《信報》的聲明「很好、很中肯,我完全同意」。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認為,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是要製造寒蟬效應,掀起白色恐怖。她說:「佢(梁振英)咁厚面皮,譴責都冇用,惟有用行動﹗高牆同雞蛋,永遠企喺雞蛋嗰面,要靠人多勢眾,所以我第一個行出來,我願意企喺練乙錚嗰邊!如果特首真係要發律師信,就歡迎佢同樣告埋我。」

李鵬飛斥其行動「係儍咗」
她指,法律上如果重複一個被指是誹謗的言論,都可構成誹謗,「所以我係將練乙錚嘅文章上載到我facebook,亦希望任何支持言論自由嘅人同樣咁做」。「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得到廣泛支持,練文昨在網上瘋傳。時事評論員潘小濤更向梁振英發電郵指「本人曾多次在網上、寫文章,直指你是狼、鷹、中共黨員、大話精,狠批你在僭建問題上毫無誠信,請你也送律師(信)給我」。

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聲明,對梁振英向《信報》發律師信表示遺憾,要求他撤回有關信函。記協主席麥燕庭指,梁振英未提出證據澄清劉的指控,但當有評論員基於此撰文,梁就發律師信,令人質疑梁是有心針對傳媒。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亦指,過去高級官員控告媒體很罕見,高官及政治領袖不時會面對尖銳批評,應視為工作挑戰,尋求法律方式解決並不恰當。

國際記者聯會代表胡麗雲表示,雖然曾經有外國政要控告傳媒誹謗,但一般而言,外國政要在採取法律行動時,會公開反駁對方的指控。梁振英若覺得自己受污衊,理應在發律師信的同時,站出來向公眾解釋。政壇元老、時事評論員李鵬飛直斥梁振英的行動「係儍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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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無權告傳媒


中央政策組前全職顧問練乙錚教授,基於在傳媒已發表的事實,在《信報》撰文分析梁振英與黑道之間的關係,被梁振英發律師信,要求道歉及收回文章。

根據一九九三年英國上議院司法委員會Derbyshire County Council v Times Newspapers Ltd and others(打吡郡理事會對《泰晤士報》有限公司及其他人)的判決,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任何政府組織均不應向傳媒提起誹謗訴訟,因為政府應被公眾公開批評,而有關訴訟將對言論自由有所妨擾。由於這案例是一九九七年前的英格蘭判決,因此對香港法院仍然有約束力。筆者實在看不到,梁振英有何理據向練乙錚提起訴訟,除非梁振英認為練乙錚以至《信報》管理層一如普通不懂法律市民,隨便被律師信嚇到。

在現代民主社會,普遍接納政客和政府機構不具入稟告人誹謗的權利,因為政府和政客都不應有任何工具阻礙市民暢所欲言,評議時政。

反之,近年最熱衷動輒告傳媒誹謗的政府官員,卻是中國各地地方政府,各地政府為了維穩,甚至打壓上訪人士,先安插一條誹謗政府官員罪在民眾頭上,然後再來刑法侍候,有不少訪民以至批評政府的網民,都因誹謗政府官員一罪遭無妄之災。有可能梁振英身邊的謀臣,經常與中國官員交往,好的不學,壞的學齊,加上既不熟悉,亦不尊重香港原有法制,才會妙想天開告練乙錚以塞小民之口,怎知這次反而激起民憤。

由這次事件,可以看到梁振英對言論自由等問題的看法是徹底中共化,與北京那些漠視言論自由的官員沒分別。就算這次律師信被擊退,類似事件定必陸續有來。

黃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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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劉:梁振英未慣傳媒批評 (09:28)

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談到特首向傳媒發律師信一事時說,梁振英尚未習慣傳媒批評,但她認為不值得這樣做。

葉劉淑儀接受商台訪問時說,應由梁振英自己決定是否撤回律師信,而對於外界對此事的反應,她未有機會和梁振英傾談,但相信他是知道的。

另外,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則認為,特首發律師信是個別事件,不擔心本港新聞自由受壓制。他認為高官面對尖銳甚至不正確的批評,應視為政壇上的挑戰,而非個人攻擊,若透過法律方式來回應批評,可能會被人質疑是旨在收窄言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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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發律師信自尋煩惱

上周五,筆者出席一個飯局,座上客包括地產界老行尊、資深傳媒、學者和一位智庫創辦人。雖然這個飯局只是歷時個半小時,但大家對近來香港發生的事情都非常感興趣。當中最能引起我們討論的議題是特首以個人名義發律師信給《信報》,指特約評論員練乙錚在《信報》撰文誹謗梁振英「涉黑」,因此要求《信報》收回文章及公開道歉。

應衡量成本和利益
筆者不便披露他人的談話內容,但自己的意見是特首在此事的處理手法實在過激。雖然練乙錚的文章標題《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確非常惹火,但文章中已表明爆料人劉夢熊是有可能說謊,所以練乙錚已提醒讀者需要考慮事實的真確性,因此,這已變成一個「有保留」的指控。特首梁振英實在不用為「涉黑」二字而向《信報》發律師信。

筆者作為一個經濟學者,每做一個決定前必會衡量成本和利益。如果成本是高於利益,筆者一定不會輕舉妄動。而在練乙錚的文章一事,無論梁振英是以個人名義或特首身份發出律師信,此舉肯定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筆者認為特首的律師信為他帶來以下三個代價:

一、整件「抹黑」事件的爆料人是劉夢熊,但梁振英卻沒有發律師信給劉夢熊要求他收回在《陽光時務週刊》的言論,反而向《信報》和練乙錚開刀,這種處理方法是不恰當。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梁振英何以不向劉夢熊發律師信?有云:「冤有頭,債有主」,要告也理應先告劉夢熊!

二、特首是一個公眾人物,每天均要面對無數有理無理的批評,應該已習以為常,正所謂:「丞相肚內可撐船」,面對批評,具政治智慧者理應有海量可處之泰然。上兩任特首董建華和曾蔭權在經濟政策和政制改革的議題上都面對從四面八方而來的苛刻批評和甚至人身攻擊,但他們基本上都以沉默來面對。正所謂:「吃得鹹魚抵得渴」,既然人在江湖,便要接受江湖規矩,出律師信只會令整件事更加得到廣泛報道,亦有損特首形象。

做好本分勿太上心
三、梁振英以律師信反擊只會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原因是特首在未來仍會面對同類型的事情,如果梁振英以為律師信可以令無理的批評完全消失簡直是大錯特錯,反而,這只會觸動反對派和部分傳媒的神經;在特首發出律師信後幾天,不少評論員和議員都不留情地批評梁振英此舉,更有評論員要求梁振英發律師信給他,這反應是否出乎特首意料之外,大家心中有數。

現在的情況有可能變得更差,如果市民、評論員和傳媒仍然對梁振英作出冒犯性的批評,特首是否繼續發律師信制止?一旦他沒有採取行動,這是否默認批評呢?如果筆者面對同一情況,一定會保持沉默,不作出回應。正如美國知名金融和政治家伯納德‧巴魯克曾說:「每個人都可以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但前提是要清楚事情的真相。」既然練乙錚沒法證實劉夢熊是否講真話,他的文章論點已變成個人猜測。梁振英實在不需要為一篇存有猜測性的文章大動肝火,發律師信更加未能解決事情。

梁振英上任以來的風風雨雨,已令他的民望跌至低水平。練乙錚的文章只是茶杯裏的風波,梁振英是不應該太上心。香港現在面對的問題多不勝數,特首還是做好自己本分,為市民解決民生難題吧!

關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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